《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後感4300字優秀範文

書友給我發來書中的一段(封面這段),我看得似懂非懂,挑起了個人興趣,恰好家裏買了昆德拉的整套,遂拿來,找到那一段,看前言後語,而後我就一會兒淪陷了。小說,居然還能夠這樣寫,大量細膩精微的心理描寫,並且以很是準確的語言表達出來,間或夾雜着做者本身的觀點和議論,很是哲學,很是犀利,很是透徹,讓人慾罷不能,愛不釋手。虎頭虎腦從中間一章看完,丈二摸不着頭腦之際,再從頭開始看,看完以後,又在暈暈乎乎之際,再翻出以前購買並翻閱過的哈佛名著導讀,纔算有點眉目,而後還日思夜想,想理出個頭緒出來,一個多禮拜折騰下來,直到今天才開始寫這個讀後感,好不燒腦。實際上,這就是一本很燒腦的小說,一開始,我確實低估了這本小說的深度和難度,看完,才發現,與其說他是一本小說,還不如說他是一本哲學書。他探討的仍是一個生命的終極問題。
這個終極問題就是,人如何去承受「生命之輕」,書名其實就點重了最重要的重點-「生命之輕」,也是本書最根本的哲學問題—生命是很輕很輕的,生而爲人,生以前無,死以後無,從無到無這段過程的有—咱們的人生,如此之輕,到底該如何承受?既然終點是無,不管無何都不能承受,可是咱們又不得不去承受,對於如何承受這個問題,西域哲人根據本身的生活和思想實踐,產生了兩種觀點,一種是巴門尼德「接受生命之輕的輕,並視爲一種解脫」,另外一種是尼采的「永恆輪迴」,在永恆輪迴的世界裏,一舉一動都承受着不能承受的責任重擔,生命是一種最沉重的負擔。這也就造成了人們對待生命的兩種態度,是「輕」處理(巴門尼德的),仍是「重」處理(尼采的),而後,做者基於這個哲學分歧,也就是對待生命的兩種大相徑庭的態度,虛構出了一系列的人物,對這個問題進行深刻的分析和探討,「輕」的人物的命運會如何發展,「重」的人物命運會如何發展,「又輕又重」的人物命運會如何發展,在有比較清晰的輕重界定的這個基礎之上,雖然這些人物是做者虛構的假想的,可是人物的命運發展都是合乎邏輯的也合情合理的(就像數學推理題),各個獨立性格的人物在各自獨立的命運發展的過程當中,與其它性格特色的人物如何產生交集,以及如何影響對方的命運,編織成了一張網,小說的情節也就由此展開並發展,可謂錯綜複雜,精彩絕倫,並且中間還夾雜着做者本身的哲學思考,讀完之後,幾乎都能讓讀者陷入對本身人生輕重問題的思考之中,久久回味且意味深長,這也是爲何這部經典小時之因此成爲經典的緣由所在。併發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後感4300字優秀範文

因此,這小說的重點確定是持各類不一樣輕重人生態度的人,人,人,TA的命運,TA的一輩子,以及TA是如何痛苦着的,如何幸福着的。
首先從最「輕」的人物開始,小說中的一個主要人物薩賓娜,表明着生命的極端之「輕」。她從「輕」處理的方法,就是背叛,背叛本身的祖先,背叛本身的藝術學校,背叛她愛的人(其實她不懂愛人,也不會愛人)和愛她的人,背叛她的藝術,一次一次的背叛,一切一切值得背叛的背叛,心靈何況如此「輕」之對待,身體則更‘「輕」,能夠隨便奉獻出本身的身體,跟任何人作愛(書中雖然只說起她跟兩我的的性關係,可是不排除她跟其它人性愛的可能),這是一個身體和心靈都極「輕」的人,過輕了,他就渴望一點點重,因此她喜歡特麗薩和法蘭茲(小說中的「重」人物),可是在跟法蘭茲的愛情糾纏中,她仍是承受不了那種最輕微的重(法蘭茲對她的愛和仰慕),她仍是逃脫了,逃到了無處可逃,只能處處放逐本身,到最後,輕得她連看到墓地上的大石頭都以爲沉重得沒法呼吸,惟一的歸宿和慰籍是藝術。過輕,輕得只有藝術勉強把她留在人間。
其次「輕」的人物,是托馬斯,相比薩賓娜,他重一點,在心靈上重一點,重在對特麗薩的愛上,僅此一點,其它都很輕(固然還有社會責任感方面很重,後面會說起),他認爲性和愛是兩個分離而不想幹的事物,他能夠與許多陌生女人發生性關係,只是爲了探索女性之「我」的好奇,可是他只愛一我的(特麗薩),他還懂得愛人,還懂得承擔愛情關係中的一點責任,也由於愛特麗薩,甘願跟特麗薩歸隱到農村,過簡單的生活。
雖然這限制住了她繼續尋花問柳,可是他並未喪失與衆多不知名的異性發生關係的渴望,也從未改變其性慾無罪的觀念,因此,他對待本身的身體是很輕的,做文(https://www.isanxia.com)心靈也很輕,爲了本身的身心自由,不肯意承擔工做和社會施加給他的任何一點點重,因此他跟極輕人物薩賓娜是關係很是和諧的性夥伴,可是由於過輕了,他愛上的倒是「重」型人物特麗薩,在不斷的徘徊猶豫之中,仍是願意跟「重」的人物在一塊兒,並與之相守一輩子。他實際上是個輕中帶重的人物。
「輕」的反面,就是「重」,小說中,「重」的人物比「輕」的人物多得多,並且重還分各類層次,首先,就是托馬斯的愛人,特麗薩,這是一個在身體和心靈上都看的很「重」的人(對自我重的層次),其母親對待身體和生命都至關之輕的,她一直都生活在對母親的逃避之中,最終由於跟托馬斯的6個巧遇(而這些對托馬斯來講都是偶然事件,甚至把她比喻成了「放在籃子裏順流而下的孩子」,並由於這個比喻,這個危險的比喻,托馬斯發現本身愛上了特麗薩),覺着這是生命之註定,毅然決然跟托馬斯在一塊兒。這一「重」一「輕」的組合,確定是痛苦的,矛盾也是不斷的,不過,面對托馬斯的不忠,她倒沒有斥責,相反,她用本身的弱小來逃避,可是正是由於她自認爲的弱小,卻成了她最重的「重」,而這樣的「重」,實際上是她的聰慧和深情,讓浪子托馬斯一次一次地回頭,回到她的身邊,同時,托馬斯的「輕」對她也有所吸引,甚至她想去經過一晚上情(跟一個酒吧裏認識的工程師),去體會托馬斯,可是她發現,她作不到跟托馬斯那樣的性和愛分開,身體性了,心靈也就跟着愛了,她也絕對不會讓本身同時愛上兩我的,而後她從工程師家裏逃脫了,因此她是一個對本身的身體和心靈都很重的人,正如薩賓娜對本身「輕」的懷疑,到最後,她也懷疑,自省,是本身所表現的弱小(實際上是她對愛情的看重),把托馬斯,這個放蕩不羈的浪子拴在了身邊,並對托馬斯表示深深的歉意,最弱的反而是最強的,結局是,兩我的在車禍中一塊兒喪生,也算是不錯的結局,畢竟在互相的遷就中,愛中,還有些許的安慰和快樂。下面要介紹的幾位「重」型人物,相比這三位,就讓人唏噓不少。
法蘭茲,薩賓娜的情人,是一個相似特麗薩的「重」人物,也是另外一個層次的「重」人物(重在對某一我的的付出和崇拜,可是更看中的是自個人標榜和展現,以及妥協),他高大英俊,強壯有力,仍是個大學教授,還有愛他的妻子和女兒,並且還喜歡參加遊行,伸張正義(介入政治),這也是咱們當今社會上最多見的一種人,甚至爲了愛情,他放棄了本身的力量(「愛就是放棄力量」),在牀上,就是扭動着本身強壯的身體,卻不敢對薩賓娜有強勢的暴力的佔有的慾望和動做,這致使薩賓娜很是得失望並離開法蘭茲,其實這是法蘭茲對她的愛,這點愛薩賓娜都承受不了(也就是我前面說起的她受不了最最輕微的重)。薩賓娜形容他是頂着巨大腦殼的嬰兒,對跟法蘭茲作愛,甚至感到噁心,她並不須要法蘭茲討好她,結果法蘭茲卻在一生都在討好她,包括法蘭茲死前的那一刻,遭遇歹徒的襲擊時候的自衛反抗,他也認爲是薩賓娜但願他那樣作的,無辜犧牲,白白枉死,並且,他的不少行爲都是媚俗的(媚俗這個概念須要讀者本身去體會),其實,他所謂的「重」,就是討好,喪失了本身人格的討好,緊跟社會潮流的隨大衆,沒有本身的思考和力量,包括他去參加偉大的進軍,都是一種極度自媚的表現,並且對於這麼一次重要的行動,在他內心,也只是表演給薩賓娜一我的看的。這種重,與其說重,不如說是一種輕,輕得過輕,比鴻毛還輕。雖然看起來是社會精英,可是一點分量和力量都沒有。「重」把握得很差,只會更「輕」。
這樣的人物還有一個就是他的妻子-瑪麗.克勞德,丈夫是重在自個人自媚,妻子則是重在家庭和所謂的愛情的自媚(這是一種家庭層次的「重」,小範圍的「重」),面對丈夫的撒謊和背叛,瑪麗不是憤慨,而是選擇抗爭-爲了愛情(好好笑),其它他們之間哪有愛情可言,只有丈夫對她的嫌棄,以及她本身死要面子的死撐,有的只是美好家庭和忠貞愛情的假象,面子支撐下的內裏是空的,什麼都沒有的,一直死撐着,不願跟他離婚,直到法蘭茲死去,她還認爲是「浪子回頭」,他哪裏是回頭,哪裏會回頭,只是瑪麗心中的一個假想和一個自欺欺人的願望,而已。這一家子的「重」,重在表象,重在面子,重在對自我和自家的自媚,是很可憐的,也很好笑,並且還很可悲。
除了對本身的所謂「重」和對家庭和愛情這種小範圍的「重」,還有一種更大的更重的重-對社會的「重」,也就是對社會的責任和擔當,托馬斯是不肯意揹負這種「重」的,不過他的不肯意揹負,卻成了對這個社會最大的責任和擔當,從社會責任這一點上,托馬斯仍是屬於「重」型人物(前面說起的托馬斯的「重」的另外一方面),相反,有另外一幫人,好比法蘭茲,西蒙,主治外科醫生,大下巴的編輯,他們加入黨派,參與政治,示威遊行,雖然聲勢浩大,煞有介事,可是昆德拉把這些統歸爲媚俗,既然是媚俗的,就沒有任何一點意義,是作做,是虛僞,是表演,看起來的「重」,一樣輕得不能再輕。
以上這些人物的描寫刻畫,都放在社會的大背景之下完成,這就是昆德拉的慧眼,昆德拉的思考,昆德拉的洞見,在這部小說裏,表現得淋漓盡致,亦能夠想見,多數讀者,讀完之後,對輕和重問題的思索,會在本身的生命中一直持續着,對本身生命意義的思考也會一直持續着。
因此,綜上分析,與其說這是一本小說經典,不如說這是一部哲學經典,既然是哲學的,哲學的不少課題,輕與重,有與無,真與假,善與惡,對與錯,等等,都是很乾枯無味的,都是太大太玄的課題,並且沒有答案,最終讓人陷入的是恍惚和沉思,以及無限的對答案找尋的迷茫之中,即使找到一個答案,也是個自欺欺人的暫時的藉口,接觸和思考哲學問題,就是這樣的無聊且無趣。因此,這本書讀下來,並且消化了這麼久之後,我倒變得興趣索然了,甚至以爲,我與其再去看這一類書,還不如來一句,「TMD」,這來得更有詩意,情感也更濃厚更飽滿,因此,讀哲學書還不如讀詩歌(我的觀點)。固然,這本書也不是那麼的枯燥無味,難啃,至少,心理描寫是至關生動準確而且很是到位的,彷彿看到的是一個真正的人在思考,在生活裏經受折磨,在思想的苦海里翻滾,也在自省,既然是心理的,也就是思想的,思想的也就是哲學的,借用書上引用的一句頗有名的話結束本文,「Esmusssein」(非如此不可)!,確實,只能這麼寫這本書。
再加一句,若是生命確實「Esmusssein」(非如此不可)!,請先忠於本身,這也是我閱讀完這本燒腦的書以後惟一提煉出來的對本身生活有用的一點收穫(讀書總得落實到本身的生活)。不管特麗薩的「重」也好,托馬斯的「輕」也好,即使是薩賓娜的「極輕」,不一樣於其它幾我的,他們都仍是忠於本身的靈魂的,還算是完完整整的一我的。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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