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5218 2006-2007-2 《Java程序設計》第5周學習總結
教材學習內容總結
- java中的錯誤都會被包裝成對象,且是可拋出的。
- 一般稱錯誤處理爲異常處理,程序設計自己的錯誤,建議使用Exception或其子類實例來實現。
- 要善於運用堆棧追蹤來獲取相關信息。
- 在使用throw重拋異常時,異常的追蹤堆棧起點,還是異常的發生根源,而不是重拋異常的地方。
- Arraylist和Linklist的區別。
教材學習中的問題和解決過程
- 問題一:import java.io.* 中*什麼意思?
- 解決方案:java.io.不是一個文件,而是一組類。它是在java.io包裏的全部類,是通配符,好比a*.txt表明的就是以a開頭的全部txt文件,「?」是單個詞的通配符,好比a?.txt表明的就是以a開頭並且名字只有兩個字的txt文件
- 問題二:StringBuilder的用法:
- 解決方案: StringBuilder對象是動態對象,容許擴充它所封裝的字符串中字符的數量。具體用法
代碼調試中的問題和解決過程
即支持範型的容器應該定義範型類型而後再使用,或者,在方法前加一個忽略註釋:
一、git
ArrayList<String> al=new ArrayList<String>();
二、方法前加入設計模式
@SuppressWarnings("unchecked")
二、方法前加入ide
@SuppressWarnings("unchecked")學習
- 問題2:
按照書上的代碼,有錯誤。
- 解決方案:閱讀代碼,發現前面沒有的定義elem,按照代碼的意思,應該是是返回o,因此直接改爲return last.o;
代碼提交過程截圖:
ui
代碼量截圖:
.net
上週考試錯題總結
- 填空:使用JDB進行調試時查看源代碼的命令是(list)。
- 填空:Java中繼承要使用(extends)關鍵字.
- 寫出編譯P165 RPG.java的命令(javac –d . *.java)
- 判斷:Math中的abs()方法能夠Override.(X)
- 判斷:Java中全部的對象都有equals()方法。(OK判斷:Java中一個類能夠繼承多個類。(X))
填空:面向對象中,設計經驗能夠用(設計模式)表達設計
結對及互評
評分標準
- 正確使用Markdown語法(加1分):
- 不使用Markdown不加分
- 有語法錯誤的不加分(連接打不開,表格不對,列表不正確...)
- 排版混亂的不加分
- 模板中的要素齊全(加1分)
- 缺乏「教材學習中的問題和解決過程」的不加分
- 缺乏「代碼調試中的問題和解決過程」的不加分
- 代碼託管不能打開的不加分
- 缺乏「結對及互評」的不能打開的不加分
- 缺乏「上週考試錯題總結」的不能加分
- 缺乏「進度條」的不能加分
- 缺乏「參考資料」的不能加分
教材學習中的問題和解決過程, 一個問題加1分調試
代碼調試中的問題和解決過程, 一個問題加1分
- 本週有效代碼超過300分行的(加2分)
- 其餘加分:
- 週五前發博客的加1分
- 感想,體會不假大空的加1分
- 排版精美的加一分
- 進度條中記錄學習時間與改進狀況的加1分
- 有動手寫新代碼的加1分
- 課後選擇題有驗證的加1分
- 代碼Commit Message規範的加1分
- 錯題學習深刻的加1分
- 扣分:
點評模板:
點評過的同窗博客和代碼
其餘(感悟、思考等,可選)
這一週感受代碼量愈來愈多了,不理解的東西也不少了,有點感受時間不夠用了。但願老師能夠在課上講解一下。
學習進度條
目標 |
5000行 |
30篇 |
400小時 |
|
第一週 |
15/15 |
1/4 |
12/12 |
|
第二週 |
140/155 |
1/5 |
18/30 |
|
第三週 |
677/817 |
1/ 6 |
20/50 |
|
第四周 |
583/1400 |
1/7 |
20/70 |
|
第五週 |
540/1940 |
1/8 |
22/92 |
|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