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係數+齊次+線性微分方程(n階)

求導作用能「保持不變」的函數 根 據 求 導 法 則 , 只 有 指 數 函 數 與 三 角 函 數 在 求 導 之 後 能 保 持 原 來 的 形 式 ( 且 由 歐 拉 公 式 知 e a + b i x = e a x ( c o s b x + s i n b x ) ) 。 根據求導法則,只有指數函數與三角函數在求導之後能保持原來的形式\\(且由歐拉公式知 e^{a+bi}x=e^{a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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