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5301 2017-2018-2 《Java程序設計》第三週學習總結

20165301 2017-2018-2 《Java程序設計》第三週學習總結

教材學習內容總結

第四章:類與對象

    • 類的聲明:class+類名
    • 類體:成員變量的聲明+方法(局部變量+語句)
  • 對象
    • 構造方法: 和類名同樣,沒有類型
    • 建立對象:
    • 聲明對象:類名+對象名
    • 使用對象:
      對象.變量
      對象.方法
    • 對象的引用和實體:兩個類型相同的對象,引用相同,實體相同
  • this關鍵字:表示某個對象,必須是對象來調用,不能夠出如今類方法中。
    • 格式:package 包名
    • 若是使用包名,運行主類時,主類全名是包名.主類名。
  • import語句
    • import java.util.*。

教材學習中的問題和解決過程

  • 問題1:帶包編譯,運行時如何放置文件位置。
  • 問題1解決方案:把相關的文件放入同一個文件夾下,而後運行。
  • 問題2:當有多個java源文件時如何編譯
  • 問題3解決方案:在linux系統下嘗試編譯,用tree查看目錄,得出結論。只需編譯一次主類java源文件便可。

代碼調試中的問題和解決過程

  • 問題1:當有多個java源文件時,不能使用javac -d bin src/***.java進行編譯。
  • 問題1解決方案:直接在src文件中javac ***.java便可,生成的多個class文件都在src文件夾中。

代碼託管

  • 代碼提交過程截圖
    html

  • 代碼量截圖
    java

(statistics.sh腳本的運行結果截圖)
linux

上週考試錯題總結

參見課下做業博客git

學習進度條

代碼行數(新增/累積) 博客量(新增/累積) 學習時間(新增/累積) 重要成長
目標 5000行 30篇 400小時
第一週 11/11 1/1 4/4
第二週 286/297 2/3 6/10
第三週 722/1004 1/4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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