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5301 2017-2018-2 《Java程序設計》第四周學習總結

20165301 2017-2018-2 《Java程序設計》第四周學習總結

教材學習內容總結

第五章:子類與繼承

  • 一個類只能有一個父類,可是能夠有若干個子類。
  • 子類的繼承性
    • 子類和父類在同一包中的繼承性:子類繼承父類中不是private的成員變量和方法做爲本身的成員變量和方法
    • 子類和父類不在同一包中的繼承性:子類只繼承父類中的protected和public訪問權限的成員變量和方法做爲子類的成員變量和方法
  • 使用 super() 調用父類的構造變量。
  • 使用 final方法修飾父類方法能夠拒絕子類重寫,final 變量是常量,而 final 類不容許有子類。
  • abstract類中能夠有 abstract 方法(非 abstract 類中不能夠有 abstract 方法),也能夠有非 abstract 方法。
  • abstract方法能夠經過做爲上轉型對象或方法來調用子類重寫的方法,這樣,咱們在編程時能夠省略掉針對不一樣對象的判斷和處理語句。

第六章:接口與實現

  • 接口聲明:interface 接口名字
  • 接口回調:能夠把實現某一接口的類建立的對象的引用賦給該接口聲明的接口變量中,
    那麼該接口變量就能夠調用被類重寫的接口方法。
    實際上,當接口變量調用被類重寫的接口方法時,就是通知相應的對象調用這個方法。

代碼託管

  • 代碼提交過程截圖
    java

  • 代碼量截圖
    git

(statistics.sh腳本的運行結果截圖)
編程

學習進度條

代碼行數(新增/累積) 博客量(新增/累積) 學習時間(新增/累積) 重要成長
目標 5000行 30篇 400小時
第一週 11/11 1/1 4/4
第二週 286/297 2/3 6/10
第三週 722/1004 1/4 10/20
第四周 421/1425 1/5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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