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論總結

1:算數基本定理:任一大於1的自然數都可分解成若干質因數的連乘積,如果不計各質因數的順序,這種分解是唯一的。如100=22*52。 參考題:https://vjudge.net/contest/277960#problem/C 思路:求出它的每個質因子的個數,然後用公式求出它的約數個數。如果b * b > a,那麼值一定爲0,其餘部分可以枚舉b。 記住這種題一般都要素數打表 2: 求前三位: 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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