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作技術研發的人來講,不多有機會從事嚴格、規範、較大規模的項目採購和合同管理工做,並且人們依靠平時的直覺和經驗積累起來的採購和合同知識,頗有多是錯誤的。筆者就所以踩過一個大坑,直到學習了採購管理,才恍然大悟。學習
項目採購管理是指項目的執行組織從外部獲取產品、服務或成果來最優知足項目需求。不少時候由於項目的複雜性,執行組織每每不能徹底依靠本身的力量完成所有項目工做,這個時候就須要將一些項目工做「外包」出去,而「外包」一般是以合同的形式進行的。ci
從上面的定義能夠知道,採購,離不開合同。開發
合同是用來明確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對雙方都具備法律約束力的協議。在項目的全部文件中,合同是最正式的。合同的各類變動都應該獲得雙方贊成並以書面形式進行,合同當事人處於徹底平等的地位。產品
不少人對合同有一個誤區,就是雙方在合同文件上簽字以後,合同就生效了。然而合同是否生效,其實取決因而否已經完成了要約和承諾。那麼什麼又是要約和承諾呢?io
要約(Offer):又稱發盤或報價,是一方當事人向另外一方所作的、邀請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class
承諾(Accepance):是被要約人無條件、徹底贊成要約人的要約,願意按此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基礎
單看上面的概念有些是否是有些糊塗,咱們拿常見的招投標來舉個例子。方法
某公司須要開發一套CRM系統,發佈了招標說明書,邀請有能力的廠商來投標。這個過程是否是要約呢?答案是否認的。招標的過程,只是要約邀請,也就是邀請各開發商訂立要約的過程,各開發商的投標過程,纔是要約。im
按照PMBOK指南,有三種基本的合同類型:技術
總價合同
成本補償合同
工料合同
總價合同很好理解,就是一口價的意思。既然是一口價,那麼業主的成本風險最低,由於不過項目執行過程當中遇到什麼問題增長了多少成本,業主是不用考慮的。因此要籤總價合同,買方必須準肯定義工做的範圍,若是工做範圍發生變化,就會容許調整總價。總價合同又能夠衍生出三種類型的合同:
固定總價合同(FFP):即價格是絕對固定的。
總價加經濟價格調整合同(FPEPA):即在總價的基礎上考慮了通貨膨脹的因素,一般用於項目週期較長的合同。
總價加激勵費用合同(FPIF):即在總價的基礎上規定相應的激勵費用。
筆者多年前由於不懂合同知識,接了個外包使用了固定總價合同,後來賠的秋褲都沒了,就是由於工做範圍不肯定,無限蔓延,全部的成本增長都由我承擔了(哭死)
成本補償合同的意思就是實報實銷,是以賣方從事項目工做的實際成本做爲付款的基礎。這種合同下,買方的風險最大。若是買方僅知道要一個什麼產品但不知道具體工做範圍,通常就選則這種合同。按照不一樣的利潤計算方法,成本補償合同又可分爲:
成本加固定費用(CPFF):即成本實報實銷,再給一筆固定金額的利潤。
成本加激勵費用(CPIF):相比成本加固定費用,又增長了一項:對固定費用的調整數。即成本超支則扣款,成本節約則獎勵。
成本加獎勵費用(CPAF):成本實報實銷,利潤憑買方自我感受,想給你多少給多少,賣方無權申訴。
如今回想起來,當初接的外包若是選擇成本補償合同,或許筆者早就不用在這裏寫公衆號了(YY),不管選擇哪種,最起碼不會賠。
有人會問了,CPFF和CPIF能理解,CPAF是什麼鬼,哪一個賣方願意選擇這個合同?舉個例子你們就明白了。
蒙牛掌門人牛根生在企業發展過程當中也遇到過瓶頸,他沒有選擇專業的諮詢公司幫助本身來分析企業情況,而是邀請了一位臺灣的企業管理專家陪本身聊天。若是經過聊天我能有所啓發,我會給你相應的報酬,若是沒有,那就當交個朋友。兩天以後,教授收到了一張18萬元的支票。這其實就是典型的陳本加獎勵費用合同,你的吃、住、行陳本我都包了,我以爲你給個人幫助值18萬,那我就給你這個數。
工料合同簡單來講就是實現定好工時、材料的單價,最後乘以實際發生的工時數和材料數。工料合同通常用在金額小、工期短、不復雜的項目上,好比聘請諮詢專家,緊急招聘人員填補空缺等。若是剛纔例子中的專家事先就跟牛根生談好,我一天諮詢的費用是10萬,那麼這就成了工料合同了。
說完了合同,又要說回項目採購管理的過程:
規劃採購管理。
實施採購。
控制採購。
結束採購。
下面對上面四個過程當中的重點進行一下介紹:
規劃採購管理要作的事情就是編制採購計劃,作出自制或外購決策,編制採購工做說明書,採購文件和供方選擇標準。
其中採購工做說明書至關於即將外包出去的工做的範圍說明書。
採購文件用於邀請潛在賣方提交投標書、建議書或報價。
採購文件根據賣方選擇的標準不一樣可分爲如下三類:
建議邀請書:主要根據技術方案來選擇賣方
報價邀請書:主要依據價格來選擇賣方
投標邀請書:同時考慮技術方案和報價
實施採購就是按採購管理計劃進行實際的採購過程,至關於招標、投標、評標、授標這四個環節。
採購方法包含以下幾類:
直接採購,沒有競爭性。
邀請招標,有必定競爭性。
競爭招標,具備很大的競爭性。
應該儘量採用競爭招標的方式。
簡單來講,控制採購就是隨合同執行進行合同管理。
在合同管理的過程當中,合同解釋是合同管理的重點和難點之一。
主要遵循如下幾個原則:
主導語言原則。若是合同存在兩種語言的版本,必須肯定以哪一種語言爲主導。舉個不恰當的例子,PM考試中若是中文和英文題目出現不符,以英文爲標準。
適用法律原則。合同遵循哪一個國家的法律。
總體解釋原則。合同是一個總體,不能斷章取義。
公平誠信原則。讓我想起《那年花開月正圓》的一句臺詞:」一個是誠,一個是信!「合同管理,也有集中合同管理和分散合同管理之分。公司經過合同開展的業務越多,就越須要採用集中合同管理的方式。
結束採購有兩種常見的收尾:
行政收尾:不只整個項目須要,每一個項目階段結束也須要,是項目發起人簽發
合同收尾:每一個合同須要且只須要一次合同收尾,是買方向賣方簽發
合同收尾在行政收尾以前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