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

     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也是我國環境保護法律制度中的一項重要制度。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基本建設項目、技術改造項目、天然開發項目,以及可能對環境形成損害的工程建設,其中須要配套建設的防治污染和其餘公害的環境保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防治污染的設施必須經原審批環境影響報告書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後,該建設項目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
相關文章
相關標籤/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