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發出符合用戶需求的軟件
必須公開發布,有實際的用戶,必定的用戶量和持續使用量 (3 天后能保持10 - 100個用戶);而不是: 作沒有用戶使用的軟件
2)經過一系列工具,流程,團隊合做,可以在預計的時間內發佈 「足夠好」 的軟件
有項目規劃/需求/設計/實現/發佈/維護,有定時的進度發佈 ; 而不是: 經過臨時熬夜,胡亂拼湊,大牛一人代勞,延遲交付等方式糊弄
3)而且經過數據展示軟件是能夠維護和繼續發展的。
而不是 找不到源代碼,代碼無文檔,代碼不能編譯,沒有task/bug 等項目發展的資料g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