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構建之法後提問。

問題一:在書1.2.4標題軟件工程的目標-創造「足夠好」的軟件。在談論到Bug對一個軟件是好仍是壞的時候說明了Bug在不一樣人的眼裏有着不一樣的地位,並不必定全部的Bug對於軟件來講是一個坎,對於一些開發人員來講這個坎可能成爲一個墊腳石讓其達到一個新的高度。後面的解答說研發出符合用戶須要的軟件等的三個是足夠好的條件。是否是不完美的軟件纔是真正意義上完美的軟件?
問題二:對於3.1我的能力的衡量與發展中經過畫扇子能說明了用戶的需求分析與我的能力不符。本身對本身的定位不許確使得用戶的需求不能獲得知足。若是本身遇到了一個大的項目但面對本身的能力不足 ,咱們是先果斷的拒絕仍是敢於挑戰本身努力去完成?
問題三:在團隊合做中第四章講到了兩人合做,兩人要是最小的團隊規模在我看來兩人合做每每是最困難的合做模式 ,兩我的的意見不統一很難使另外一方信服則這個項目就很難進行下去也就是進入瞭解體階段。可是有的人想法執拗,是否是咱們能夠進行嘗試性的屈服讓事實證實一下結果,沒必要進行解體。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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