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筆記】數學的意義(純摘錄)

數學是一種發明還是發現? 蒂莫西·高爾斯 非數學的例子表明,當發現者對觀察對象或事實不能控制時,我們通常用「發現」或「創造」來描述這一發現過程。而對象或程式具有許多可由發明者或設計者選擇的特性時,那麼我們就用「發明」或「創造」來描述這一對象或程式的誕生過程。由此我們也得出了對這兩類過程的一些更精細但不那麼重要的區別:「發現」往往比「觀察」更重要,但較不易事後驗證。「發明」往往比「創造」更具一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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