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程序員吐槽:剛過試用期就被辭退,理由竟是不轉發朋友圈!

年底是辭職高峯期和辭退高峯期,辭退大多是因爲個人技術達不到公司的要求,但這位程序員就爆料自己被辭退的原因竟是:工作期間公司要求轉發的朋友圈沒有轉發,不熱愛工作和公司。不轉發朋友圈也能成爲辭退的原因,我也是服氣了。 很多網友也爲樓主打抱不平,說道:這樣的說辭簡直了,什麼理由都能用來裁員,是跟隨潮流嗎?還有沒有企業的社會責任感?不過也有網友贊同公司的做法,要是我我也辭退,第一:公司要求的侍寢,你不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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