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程序員吐槽:剛過試用期就被辭退,理由竟是不轉發朋友圈!

年末是辭職高峯期和辭退高峯期,辭退大可能是由於我的技術達不到公司的要求,但這位程序員就爆料本身被辭退的緣由竟是:工做期間公司要求轉發的朋友圈沒有轉發,不熱愛工做和公司。不轉發朋友圈也能成爲辭退的緣由,我也是服氣了。java 不少網友也爲樓主仗義執言,說道:這樣的說辭簡直了,什麼理由都能用來裁人,是跟隨潮流嗎?還有沒有企業的社會責任感?不過也有網友贊同公司的作法,要是我我也辭退,第一:公司要求的侍寢
相關文章
相關標籤/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