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設計體會(2001)商業 + 產品 + 技術

     2007年末,「大產品設計」的概念在腦中已經出現好幾個月了,一方面聽到一些前輩在講,一方面本身也在思考,一個產品最終的商業化,其用戶體驗,全部的影響因素彷佛均可以歸結到「大產品設計」上去,具體點說,是商業、產品、技術三個方面,如圖。

     商業,在公司裏主要表現爲領導層、運營、市場、銷售部門,他們決定的是產品的市場定位,價格與促銷策略等。
     產品,即一般意義上的「產品設計」部門,爲產品、用戶體驗部門等,他們決定了產品的功能範圍、交互流程、視覺表現等。
     技術,主要是開發、測試、DBA、SA、軟硬件架構等等,他們決定了產品性能表現、穩定性、bug數量這些。
     這三個層面共同構成了「大產品設計」立方體的三條邊(在業界某blog也看到過這種說法,忘記哪裏了,借用一下),而他們的乘積構成了決定了產品的用戶體驗,每一個維度上的提升對產品都是有好處的。下面是重點……
     一個公司必然有他的強項和弱項,他沒有必要在這三方面都很強,一是由於構建「性價比團隊」的問題,二是由於都強的話互相壓不住反而形成內耗。很是明顯,Google是技術主導的團隊,從一位在其中作過市場工做的mm處瞭解到工程師在Google擁有了絕對的話語權;Apple是產品設計主導的明顯例子,它的設計已經造成了一種氣質,就算作個手電筒(叫iTorch如何?),我相信也能賣出很多;而阿里就是那第三個方面主導的了,商業的強勢也決定了阿里爲何不招很強的應屆畢業生,由於很強的應屆畢業生通常只能強在技術上,而business sense是靠工做時間磨出來的。我的感受,去年Alisoft的定位有點往技術主導的方向嘗試過,本身作軟件,但後來的平臺戰略使得咱們的重心又往商業層面轉移了,從新進入阿里系其餘公司擅長的套路。
     換句話說,我上面這段的意思是要你們在找工做的時候考慮一下本身的職位在公司裏是否是強勢方,很重要!
     最後彷佛還有一種隱含模式,就是老闆決定產品設計,這個是比較悲劇的(同情某國有壟斷企業作產品設計的mm,-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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