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豔 201771010127《面向對象程序設計(java)》第十三週學習總結

一:理論部分。 1.事件處理基礎。 1)事件源:能夠產生事件的對象都可以成爲事件源,如文本框、按鈕等。一個事件源是一個能夠註冊監聽器並向監聽器發送事件對象的對象。 2)事件監聽器:事件監聽器對象接收事件源發送的通告(事件對象),並對發生的事件作出響應。一個監聽器對象就是一個實現了門監聽器接口的類實例,該類必須實現接口中的方法,這些方法當事件發生時,被自動執行。 3)事件對象:Java將事件的相關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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