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擬出新規:共享單車應優先用信用分替代押金,預付不得超百元

      12月3日消息,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11月28日發佈含關於加強預付式消費市場管理的意見(徵求意見稿)在內的7份文件。 其中,《北京市交通運輸新業態預付式消費管理細則(徵求意見稿)》提出關於規範化管理和運營交通運輸新業態(互聯網租賃單車和互聯網租賃汽車)預付式消費管理意見稿。 意見稿內容顯示,運營企業應優先採用信用分替代押金和採用服務結束後直接收取費用的方式提供服務,收費標準應該在企業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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