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對象設計原則實踐:之三.單一職責原則,合成複用原則

三、單一職責原則(SRP--Single-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 1.  定義 a).  一個對象應該只包含單一的職責,並且該職責被完整地封裝在一個類中。 b). 就一個類而言,應該僅有一個引起它變化的原因。    所謂職責,我們可以理解他爲功能, 就是設計的這個類功能應該只有一個,而不是兩個或更多。 也可以理解爲引用變化的原因,當你發現有兩個變化的因素會要求我們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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