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基礎(號稱經典)

本人學習java時,作的java基礎知識總結:

因內容較多,提供原文連接下載。

無百度財富值的,能夠發郵件給我索取,個人郵箱:shixiaoquan520@163.comhtml

 

寫代碼:java

1,明確需求。我要作什麼?web

2,分析思路。我要怎麼作?1,2,3express

3,肯定步驟。每個思路部分用到哪些語句,方法,和對象。設計模式

4,代碼實現。用具體的java語言代碼把思路體現出來。數組

 

學習新技術的四點:安全

1,該技術是什麼?架構

2,該技術有什麼特色(使用注意)jvm

3,該技術怎麼使用。demo函數

4,該技術何時用?te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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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java概述:

1991 Sun公司的James Gosling(詹姆斯·高斯林)等人開始開發名稱爲 Oak 的語言,但願用於控制嵌入在有線電視交換盒、PDA等的微處理器;

1994年將Oak語言改名爲Java

 

Java的三種技術架構:

JAVAEEJava Platform Enterprise Edition開發企業環境下的應用程序,主要針對web程序開發;

JAVASEJava Platform Standard Edition完成桌面應用程序的開發,是其它二者的基礎;

JAVAMEJava Platform Micro Edition開發電子消費產品和嵌入式設備,如手機中的程序;

 

1JDKJava Development Kitjava的開發和運行環境,java的開發工具和jre

2JREJava Runtime Environmentjava程序的運行環境,java運行的所需的類庫+JVM(java虛擬機)

3,配置環境變量:java jdk\bin目錄下的工具,能夠在任意目錄下運行,緣由是,將該工具所在目錄告訴了系統,當使用該工具時,由系統幫咱們去找指定的目錄。

環境變量的配置:

    1):永久配置方式:JAVA_HOME=%安裝路徑%\Java\jdk

                      path=%JAVA_HOME%\bin

    2):臨時配置方式:set path=%path%;C:\Program Files\Java\jdk\bin

特色:系統默認先去當前路徑下找要執行的程序,若是沒有,再去path中設置的路徑下找。

classpath的配置:

    1):永久配置方式:classpath=.;c:\;e:\

    2):臨時配置方式:set classpath=.;c:\;e:\

 

注意:在定義classpath環境變量時,須要注意的狀況

若是沒有定義環境變量classpathjava啓動jvm後,會在當前目錄下查找要運行的類文件;

若是指定了classpath,那麼會在指定的目錄下查找要運行的類文件。

還會在當前目錄找嗎?兩種狀況:

    1):若是classpath的值結尾處有分號,在具體路徑中沒有找到運行的類,會默認在當前目錄再找一次。

    2):若是classpath的值結果出沒有分號,在具體的路徑中沒有找到運行的類,不會再當前目錄找。

    通常不指定分號,若是沒有在指定目錄下找到要運行的類文件,就報錯,這樣能夠調試程序。

 

4javac命令和java命令作什麼事情呢?

    要知道java是分兩部分的:一個是編譯,一個是運行。

    javac負責的是編譯的部分,當執行javac時,會啓動java的編譯器程序。對指定擴展名的.java文件進行編譯。 生成了jvm能夠識別的字節碼文件。也就是class文件,也就是java的運行程序。

    java負責運行的部分.會啓動jvm.加載運行時所需的類庫,並對class文件進行執行.

    一個文件要被執行,必需要有一個執行的起始點,這個起始點就是main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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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java語法基礎:

 

1,關鍵字:其實就是某種語言賦予了特殊含義的單詞。

    保留字:其實就是尚未賦予特殊含義,可是準備往後要使用過的單詞。

2,標示符:其實就是在程序中自定義的名詞。好比類名,變量名,函數名。包含 0-9a-z$_ 

    注意:

    1),數字不能夠開頭。

    2),不可使用關鍵字。

3,常量:是在程序中的不會變化的數據。

4,變量:其實就是內存中的一個存儲空間,用於存儲常量數據。

    做用:方便於運算。由於有些數據不肯定。因此肯定該數據的名詞和存儲空間。

    特色:變量空間能夠重複使用。

何時定義變量?只要是數據不肯定的時候,就定義變量。

 

變量空間的開闢須要什麼要素呢?

    1,這個空間要存儲什麼數據?數據類型。

    2,這個空間叫什麼名字啊?變量名稱。

    3,這個空間的第一次的數據是什麼? 變量的初始化值。

 

變量的做用域和生存期:

變量的做用域:

    做用域從變量定義的位置開始,到該變量所在的那對大括號結束;

生命週期:

    變量從定義的位置開始就在內存中活了;

    變量到達它所在的做用域的時候就在內存中消失了;

 

數據類型:

    1):基本數據類型byteshortintlongfloatdoublecharboolean

    2):引用數據類型: 數組、類、接口。

級別從低到高爲:byte,char,short(這三個平級)-->int-->float-->long-->double

自動類型轉換:從低級別到高級別,系統自動轉的;

強制類型轉換:什麼狀況下使用?把一個高級別的數賦給一個別該數的級別低的變量;

 

運算符號:

    1)、算術運算符。

        + - * / %   %:任何整數模2不是0就是1,因此只要改變被模數就能夠實現開關運算。

        +:鏈接符。

        ++,--

    2)、賦值運算符。

        =  += -= *= /= %=

    3)、比較運算符。

        特色:該運算符的特色是:運算完的結果,要麼是true,要麼是false

    4)、邏輯運算符。

        &  |  ^  !   &&   ||

        邏輯運算符除了 !  外都是用於鏈接兩個boolean類型表達式。

        &: 只有兩邊都爲true結果是true。不然就是false

        |:只要兩邊都爲false結果是false,不然就是true

        ^:異或:和或有點不同。

             兩邊結果同樣,就爲false

             兩邊結果不同,就爲true.

        &  &&區別: & :不管左邊結果是什麼,右邊都參與運算。

                      &&:短路與,若是左邊爲false,那麼右邊不參數與運算。

        | || 區別:|:兩邊都運算。

                    ||:短路或,若是左邊爲true,那麼右邊不參與運算。

    5)、位運算符:用於操做二進制位的運算符。

        &  |  ^

        <<  >>   >>>(無符號右移)

    練習:對兩個變量的數據進行互換。不須要第三方變量。

            int a  = 3,b = 5;-->b = 3,a = 5;

            a = a + b; a = 8;

            b = a - b; b = 3;

            a = a - b; a = 5;

            a = a ^ b;//

            b = a ^ b;//b = a ^ b ^ b = a

            a = a ^ b;//a = a ^ b ^ a = b;

        練習:高效的算出 2*8 = 2<<3;

5,語句。

    If  switch  do while   while  for

    這些語句何時用?

    1)、當判斷固定個數的值的時候,可使用if,也可使用switch

    可是建議使用switch,效率相對較高。

switch(變量){

   case :要執行的語句;break;

   

   default:要執行的語句;

}

 工做原理:用小括號中的變量的值依次和case後面的值進行對比,和哪一個case後面的值相同了

           就執行哪一個case後面的語句,若是沒有相同的則執行default後面的語句;

 細節:1):break是能夠省略的,若是省略了就一直執行到遇到break爲止;

       2):switch 後面的小括號中的變量應該是byte,char,short,int四種類型中的一種;

       3):default能夠寫在switch結構中的任意位置;若是將default語句放在了第一行,則無論expressioncase中的value是否匹配,程序會從default開始執行直到第一個break出現。

    2)、當判斷數據範圍,獲取判斷運算結果boolean類型時,須要使用if

    3)、當某些語句須要執行不少次時,就用循環結構。

    whilefor能夠進行互換。

    區別在於:若是須要定義變量控制循環次數。建議使用for。由於for循環完畢,變量在內存中釋放。

 

break:做用於switch ,和循環語句,用於跳出,或者稱爲結束。

break語句單獨存在時,下面不要定義其餘語句,由於執行不到,編譯會失敗。當循環嵌套時,break只跳出當前所在循環。要跳出嵌套中的外部循環,只要給循環起名字便可,這個名字稱之爲標號

 

continue:只做用於循環結構,繼續循環用的。

做用:結束本次循環,繼續下次循環。該語句單獨存在時,下面不能夠定義語句,執行不到。

 

6,函 數:爲了提升代碼的複用性,能夠將其定義成一個單獨的功能,該功能的體現就是java中的函數。函數就是體現之一。

java中的函數的定義格式:

    修飾符 返回值類型 函數名(參數類型 形式參數1,參數類型 形式參數1…){

       執行語句;

       return 返回值;

    }

當函數沒有具體的返回值時,返回的返回值類型用void關鍵字表示。

若是函數的返回值類型是void時,return語句能夠省略不寫的,系統會幫你自動加上。

return的做用:結束函數。結束功能。

 

如何定義一個函數?

    函數其實就是一個功能,定義函數就是實現功能,經過兩個明確來完成:

    1)、明確該功能的運算完的結果,實際上是在明確這個函數的返回值類型。

    2)、在實現該功能的過程當中是否有未知內容參與了運算,其實就是在明確這個函數的參數列表(參數類型&參數個數)

函數的做用:

1)、用於定義功能。

2)、用於封裝代碼提升代碼的複用性。

注意:函數中只能調用函數,不能定義函數。

主函數:

    1)、保證該類的獨立運行。

    2)、由於它是程序的入口。

    3)、由於它在被jvm調用。

 

函數定義名稱是爲何呢?

答:1)、爲了對該功能進行標示,方便於調用。

    2)、爲了經過名稱就能夠明確函數的功能,爲了增長代碼的閱讀性。

 

重載的定義是:在一個類中,若是出現了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同名函數,只要它們的參數的個數,或者參數的類型不一樣,便可稱之爲該函數重載了。

如何區分重載:當函數同名時,只看參數列表。和返回值類型不要緊。

 

7,數 組:用於存儲同一類型數據的一個容器。好處:能夠對該容器中的數據進行編號,從0開始。數組用於封裝數據,就是一個具體的實體。

如何在java中表現一個數組呢?兩種表現形式。

1)、元素類型[] 變量名 = new 元素類型[元素的個數]

2)、元素類型[] 變量名 = {元素1,元素2...}

元素類型[] 變量名 = new 元素類型[]{元素1,元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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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分查找法。必須有前提:數組中的元素要有序。

    public static int halfSeach_2(int[] arr,int key){

        int min,max,mid;

        min = 0;

        max = arr.length-1;

        mid = (max+min)>>1; //(max+min)/2;

        while(arr[mid]!=key){

            if(key>arr[mid]){

                min = mid + 1;

            }

            else if(key<arr[mid])

                max = mid - 1;

            if(max<min)

                return -1;

            mid = (max+min)>>1;

        }

        return mi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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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分了5片內存。

1寄存器。2本地方法區。3方法區。4棧。5堆。

棧:存儲的都是局部變量 ( 函數中定義的變量,函數上的參數,語句中的變量 )

    只要數據運算完成所在的區域結束,該數據就會被釋放。

堆:用於存儲數組和對象,也就是實體。啥是實體啊?就是用於封裝多個數據的。

1每個實體都有內存首地址值。

2堆內存中的變量都有默認初始化值。由於數據類型不一樣,值也不同。

3垃圾回收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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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向對象:★★★★★

特色:1:將複雜的事情簡單化。

2:面向對象將之前的過程當中的執行者,變成了指揮者。

3:面向對象這種思想是符合如今人們思考習慣的一種思想。

 

過程和對象在咱們的程序中是如何體現的呢?過程其實就是函數;對象是將函數等一些內容進行了封裝。

 

匿名對象使用場景

1當對方法只進行一次調用的時候,可使用匿名對象。

2當對象對成員進行屢次調用時,不能使用匿名對象。必須給對象起名字。

 

在類中定義其實都稱之爲成員。成員有兩種:

1:成員變量:其實對應的就是事物的屬性。

2:成員函數:其實對應的就是事物的行爲。

 

因此,其實定義類,就是在定義成員變量和成員函數。可是在定義前,必須先要對事物進行屬性和行爲的分析,才能夠用代碼來體現。

 

private int age;//私有的訪問權限最低,只有在本類中的訪問有效。

注意:私有僅僅是封裝的一種體現形式而已。

 

私有的成員:其餘類不能直接建立對象訪問,因此只有經過本類對外提供具體的訪問方式來完成對私有的訪問,能夠經過對外提供函數的形式對其進行訪問。

好處:能夠在函數中加入邏輯判斷等操做,對數據進行判斷等操做。

 

總結:開發時,記住,屬性是用於存儲數據的,直接被訪問,容易出現安全隱患,因此,類中的屬性一般被私有化,並對外提供公共的訪問方法。

這個方法通常有兩個,規範寫法:對於屬性 xxx,可使用setXXX(),getXXX()對其進行操做。

 

類中怎麼沒有定義主函數呢?

注意:主函數的存在,僅爲該類是否須要獨立運行,若是不須要,主函數是不用定義的。

主函數的解釋:保證所在類的獨立運行,是程序的入口,被jvm調用。

 

成員變量和局部變量的區別:

1:成員變量直接定義在類中。

   局部變量定義在方法中,參數上,語句中。

2:成員變量在這個類中有效。

局部變量只在本身所屬的大括號內有效,大括號結束,局部變量失去做用域。

3:成員變量存在於堆內存中,隨着對象的產生而存在,消失而消失。

局部變量存在於棧內存中,隨着所屬區域的運行而存在,結束而釋放。

 

構造函數:用於給對象進行初始化,是給與之對應的對象進行初始化,它具備針對性,函數中的一種。

特色

1該函數的名稱和所在類的名稱相同。

2不須要定義返回值類型。

3該函數沒有具體的返回值。

記住:全部對象建立時,都須要初始化纔可使用。

 

注意事項:一個類在定義時,若是沒有定義過構造函數,那麼該類中會自動生成一個空參數的構造函數,爲了方便該類建立對象,完成初始化。若是在類中自定義了構造函數,那麼默認的構造函數就沒有了。

 

一個類中,能夠有多個構造函數,由於它們的函數名稱都相同,因此只能經過參數列表來區分。因此,一個類中若是出現多個構造函數。它們的存在是以重載體現的。

 

構造函數和通常函數有什麼區別呢?

1兩個函數定義格式不一樣。

2構造函數是在對象建立時,就被調用,用於初始化,並且初始化動做只執行一次。

    通常函數,是對象建立後,須要調用才執行,能夠被調用屢次。

  

何時使用構造函數呢?

分析事物時,發現具體事物一出現,就具有了一些特徵,那就將這些特徵定義到構造函數內。

 

構造代碼塊和構造函數有什麼區別?

構造代碼塊:是給全部的對象進行初始化,也就是說,全部的對象都會調用一個代碼塊,只要對象一創建,就會調用這個代碼塊。

構造函數:是給與之對應的對象進行初始化,它具備針對性。

 

Person p = new Person();

建立一個對象都在內存中作了什麼事情?

1先將硬盤上指定位置的Person.class文件加載進內存。

2執行main方法時,在棧內存中開闢了main方法的空間(壓棧-進棧),而後在main方法的棧區分配了一個變量p

3在堆內存中開闢一個實體空間,分配了一個內存首地址值。new

4在該實體空間中進行屬性的空間分配,並進行了默認初始化。

5對空間中的屬性進行顯示初始化。

6進行實體的構造代碼塊初始化。

7調用該實體對應的構造函數,進行構造函數初始化。()

8將首地址賦值給p p變量就引用了該實體。(指向了該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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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 裝(面向對象特徵之一)是指隱藏對象的屬性和實現細節,僅對外提供公共訪問方式。

好處:將變化隔離;便於使用;提升重用性;安全性。

封裝原則:將不須要對外提供的內容都隱藏起來,把屬性都隱藏,提供公共方法對其訪問。

 

This表明對象,就是所在函數所屬對象的引用。

this到底表明什麼呢?哪一個對象調用了this所在的函數,this就表明哪一個對象,就是哪一個對象的引用。

開發時,何時使用this呢?

在定義功能時,若是該功能內部使用到了調用該功能的對象,這時就用this來表示這個對象。

 

this 還能夠用於構造函數間的調用。

調用格式:this(實際參數)

this對象後面跟上 .  調用的是成員屬性和成員方法(通常方法)

this對象後面跟上 () 調用的是本類中的對應參數的構造函數。

 

注意:用this調用構造函數,必須定義在構造函數的第一行。由於構造函數是用於初始化的,因此初始化動做必定要執行。不然編譯失敗。

 

static:★★★ 關鍵字,是一個修飾符,用於修飾成員(成員變量和成員函數)

特色:

1想要實現對象中的共性數據的對象共享,能夠將這個數據進行靜態修飾。

2被靜態修飾的成員,能夠直接被類名所調用。也就是說,靜態的成員多了一種調用方式。類名.靜態方式

3靜態隨着類的加載而加載,並且優先於對象存在。

 

弊端:

1,有些數據是對象特有的數據,是不能夠被靜態修飾的。由於那樣的話,特有數據會變成對象的共享數據。這樣對事物的描述就出了問題。因此,在定義靜態時,必需要明確,這個數據是不是被對象所共享的。

2靜態方法只能訪問靜態成員,不能夠訪問非靜態成員。

由於靜態方法加載時,優先於對象存在,因此沒有辦法訪問對象中的成員。

3靜態方法中不能使用thissuper關鍵字。

由於this表明對象,而靜態在時,有可能沒有對象,因此this沒法使用。

4,主函數是靜態的。

 

何時定義靜態成員呢?或者說:定義成員時,到底需不須要被靜態修飾呢?

成員分兩種:

1,成員變量。數據共享時靜態化

該成員變量的數據是不是全部對象都同樣:

若是是,那麼該變量須要被靜態修飾,由於是共享的數據。

若是不是,那麼就說這是對象的特有數據,要存儲到對象中。

2,成員函數。方法中沒有調用特有數據時就定義成靜態

    若是判斷成員函數是否須要被靜態修飾呢?

    只要參考,該函數內是否訪問了對象中的特有數據:

    若是有訪問特有數據,那方法不能被靜態修飾。

    若是沒有訪問過特有數據,那麼這個方法須要被靜態修飾。

 

成員變量和靜態變量的區別:

1,成員變量所屬於對象,因此也稱爲實例變量。

靜態變量所屬於類,因此也稱爲類變量。

2,成員變量存在於堆內存中。

靜態變量存在於方法區中。

3,成員變量隨着對象建立而存在,隨着對象被回收而消失。

靜態變量隨着類的加載而存在,隨着類的消失而消失。

4,成員變量只能被對象所調用。

靜態變量能夠被對象調用,也能夠被類名調用。

因此,成員變量能夠稱爲對象的特有數據,靜態變量稱爲對象的共享數據。

 

靜態的注意:靜態的生命週期很長。

靜態代碼塊:就是一個有靜態關鍵字標示的一個代碼塊區域,定義在類中。

做用:能夠完成類的初始化,靜態代碼塊隨着類的加載而執行,並且只執行一次(new 多個對象就只執行一次)。若是和主函數在同一類中,優先於主函數執行。

 

Public訪問權限最大。

static不須要對象,直接類名便可。

void主函數沒有返回值。

Main主函數特定的名稱。

(String[] args)主函數的參數,是一個字符串數組類型的參數,jvm調用main方法時,傳遞的實際參數是 new String[0]

 

jvm默認傳遞的是長度爲0的字符串數組,咱們在運行該類時,也能夠指定具體的參數進行傳遞。能夠在控制檯,運行該類時,在後面加入參數。參數之間經過空格隔開。jvm會自動將這些字符串參數做爲args數組中的元素,進行存儲。

 

靜態代碼塊、構造代碼塊、構造函數同時存在時的執行順序:靜態代碼塊 à 構造代碼塊 à 構造函數;

 

生成Java幫助文檔:命令格式:javadoc –d 文件夾名 –auther –version *.java

/**     //格式

*類描述

*@author  做者名

*@version  版本號

*/

/**

*方法描述

*@param   參數描述

*@return  返回值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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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模式:解決問題最行之有效的思想。是一套被反覆使用、多數人知曉的、通過分類編目的、代碼設計經驗的總結。使用設計模式是爲了可重用代碼、讓代碼更容易被他人理解、保證代碼可靠性。

 

java中有23種設計模式:

單例設計模式:★★★★★

解決的問題:保證一個類在內存中的對象惟一性。

好比:多程序讀取一個配置文件時,建議配置文件封裝成對象。會方便操做其中數據,又要保證多個程序讀到的是同一個配置文件對象,就須要該配置文件對象在內存中是惟一的。

 

Runtime()方法就是單例設計模式進行設計的。

 

如何保證對象惟一性呢?

思想:

1,不讓其餘程序建立該類對象。

2,在本類中建立一個本類對象。

3,對外提供方法,讓其餘程序獲取這個對象。

 

步驟:

1,由於建立對象都須要構造函數初始化,只要將本類中的構造函數私有化,其餘程序就沒法再建立該類對象;

2,就在類中建立一個本類的對象;

3,定義一個方法,返回該對象,讓其餘程序能夠經過方法就獲得本類對象。(做用:可控)

 

代碼體現:

1,私有化構造函數;

2,建立私有並靜態的本類對象;

3,定義公有並靜態的方法,返回該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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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餓漢式

class Single{

    private Single(){} //私有化構造函數。

private static Single s = new Single(); //建立私有並靜態的本類對象。

    public static Single getInstance(){ //定義公有並靜態的方法,返回該對象。

        return 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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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懶漢式:延遲加載方式。

class Single2{

    private Single2(){}

private static Single2 s = null;

    public static Single2 getInstance(){

        if(s==null)

            s = new Single2();

        return 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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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 承(面向對象特徵之一)

好處:

1:提升了代碼的複用性。

2:讓類與類之間產生了關係,提供了另外一個特徵多態的前提。

 

父類的由來:實際上是由多個類不斷向上抽取共性內容而來的。

java中對於繼承,java只支持單繼承。java雖然不直接支持多繼承,可是保留了這種多繼承機制,進行改良。

 

單繼承:一個類只能有一個父類。

多繼承:一個類能夠有多個父類。

 

爲何不支持多繼承呢?

由於當一個類同時繼承兩個父類時,兩個父類中有相同的功能,那麼子類對象調用該功能時,運行哪個呢?由於父類中的方法中存在方法體。

可是java支持多重繼承。A繼承B  B繼承C  C繼承D

多重繼承的出現,就有了繼承體系。體系中的頂層父類是經過不斷向上抽取而來的。它裏面定義的該體系最基本最共性內容的功能。

因此,一個體系要想被使用,直接查閱該系統中的父類的功能便可知道該體系的基本用法。那麼想要使用一個體系時,須要創建對象。建議創建最子類對象,由於最子類不只可使用父類中的功能。還可使用子類特有的一些功能。

 

簡單說:對於一個繼承體系的使用,查閱頂層父類中的內容,建立最底層子類的對象。

 

子父類出現後,類中的成員都有了哪些特色:

1:成員變量。

     當子父類中出現同樣的屬性時,子類類型的對象,調用該屬性,值是子類的屬性值。

     若是想要調用父類中的屬性值,須要使用一個關鍵字:super

     This表明是本類類型的對象引用。

     Super表明是子類所屬的父類中的內存空間引用。

     注意:子父類中一般是不會出現同名成員變量的,由於父類中只要定義了,子類就不用在定義了,直接繼承過來用就能夠了。

2:成員函數。

當子父類中出現瞭如出一轍的方法時,創建子類對象會運行子類中的方法。好像父類中的方法被覆蓋掉同樣。因此這種狀況,是函數的另外一個特性:覆蓋(複寫,重寫)

何時使用覆蓋呢?當一個類的功能內容須要修改時,能夠經過覆蓋來實現。

3:構造函數。

發現子類構造函數運行時,先運行了父類的構造函數。爲何呢?

緣由:子類的全部構造函數中的第一行,其實都有一條隱身的語句super();

super(): 表示父類的構造函數,並會調用於參數相對應的父類中的構造函數。而super():是在調用父類中空參數的構造函數。

爲何子類對象初始化時,都須要調用父類中的函數?(爲何要在子類構造函數的第一行加入這個super()?)

由於子類繼承父類,會繼承到父類中的數據,因此必需要看父類是如何對本身的數據進行初始化的。因此子類在進行對象初始化時,先調用父類的構造函數,這就是子類的實例化過程

 

注意:子類中全部的構造函數都會默認訪問父類中的空參數的構造函數,由於每個子類構造內第一行都有默認的語句super();

若是父類中沒有空參數的構造函數,那麼子類的構造函數內,必須經過super語句指定要訪問的父類中的構造函數。

若是子類構造函數中用this來指定調用子類本身的構造函數,那麼被調用的構造函數也同樣會訪問父類中的構造函數。

 

問題:super()this()是否能夠同時出現的構造函數中。

兩個語句只能有一個定義在第一行,因此只能出現其中一個。

 

super()或者this():爲何必定要定義在第一行?

由於super()或者this()都是調用構造函數,構造函數用於初始化,因此初始化的動做要先完成。

 

繼承的細節:

何時使用繼承呢?

當類與類之間存在着所屬關係時,才具有了繼承的前提。ab中的一種。a繼承b。狼是犬科中的一種。

英文書中,所屬關係:" is a "

注意:不要僅僅爲了獲取其餘類中的已有成員進行繼承。

 

因此判斷所屬關係,能夠簡單看,若是繼承後,被繼承的類中的功能,均可以被該子類所具有,那麼繼承成立。若是不是,不能夠繼承。

 

細節二:

在方法覆蓋時,注意兩點:

1:子類覆蓋父類時,必需要保證,子類方法的權限必須大於等於父類方法權限能夠實現繼承。不然,編譯失敗。

2:覆蓋時,要麼都靜態,要麼都不靜態。 (靜態只能覆蓋靜態,或者被靜態覆蓋)

 

繼承的一個弊端:打破了封裝性。對於一些類,或者類中功能,是須要被繼承,或者複寫的。

這時如何解決問題呢?介紹一個關鍵字,final:最終。

 

final特色:

1:這個關鍵字是一個修飾符,能夠修飾類,方法,變量。

2:被final修飾的類是一個最終類,不能夠被繼承。

3:被final修飾的方法是一個最終方法,不能夠被覆蓋。

4:被final修飾的變量是一個常量,只能賦值一次。

 

    其實這樣的緣由的就是給一些固定的數據起個閱讀性較強的名稱。

    不加final修飾不是也可使用嗎?那麼這個值是一個變量,是能夠更改的。加了final,程序更爲嚴謹。常量名稱定義時,有規範,全部字母都大寫,若是由多個單詞組成,中間用 _ 鏈接。

 

抽象類: abstract

抽象:不具體,看不明白。抽象類表象體現。

在不斷抽取過程當中,將共性內容中的方法聲明抽取,可是方法不同,沒有抽取,這時抽取到的方法,並不具體,須要被指定關鍵字abstract所標示,聲明爲抽象方法。

抽象方法所在類必定要標示爲抽象類,也就是說該類須要被abstract關鍵字所修飾。

 

抽象類的特色:

1:抽象方法只能定義在抽象類中,抽象類和抽象方法必須由abstract關鍵字修飾(能夠描述類和方法,不能夠描述變量)。

2:抽象方法只定義方法聲明,並不定義方法實現。

3:抽象類不能夠被建立對象(實例化)

4:只有經過子類繼承抽象類並覆蓋了抽象類中的全部抽象方法後,該子類才能夠實例化。不然,該子類仍是一個抽象類。

 

抽象類的細節:

1:抽象類中是否有構造函數?有,用於給子類對象進行初始化。

2:抽象類中是否能夠定義非抽象方法?

    能夠。其實,抽象類和通常類沒有太大的區別,都是在描述事物,只不過抽象類在描述事物時,有些功能不具體。因此抽象類和通常類在定義上,都是須要定義屬性和行爲的。只不過,比通常類多了一個抽象函數。並且比通常類少了一個建立對象的部分。

3:抽象關鍵字abstract和哪些不能夠共存?final , private , static

4:抽象類中可不能夠不定義抽象方法?能夠。抽象方法目的僅僅爲了避免讓該類建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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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板方法設計模式:

解決的問題:當功能內部一部分實現時肯定,一部分實現是不肯定的。這時能夠把不肯定的部分暴露出去,讓子類去實現。

abstract class GetTime{

    public final void getTime(){ //此功能若是不須要複寫,可加final限定

        long start = System.currentTimeMillis();

        code(); //不肯定的功能部分,提取出來,經過抽象方法實現

        long end = System.currentTimeMillis();

        System.out.println("毫秒是:"+(end-start));

    }

    public abstract void code(); //抽象不肯定的功能,讓子類複寫實現

}

class SubDemo extends GetTime{

    public void code(){ //子類複寫功能方法

        for(int y=0; y<1000; y++){

            System.out.println("y");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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