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有那些條件

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應當具有下列條件,並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   (一)有符合本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章程;   (二)註冊資本不低於一億元人民幣,且必須爲實繳貨幣資本;   (三)主要股東具備從事證券經營、證券投資諮詢、信託資產管理或者其餘金融資產管理的較好的經營業績和良好的社會信譽,最近三年沒有違法記錄,註冊資本不低於三億元人民幣;   (四)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達到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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