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較低成本經過保險來保障本身的一輩子?(3)

如下筆記摘錄自《關哥說險》,以及本身日常的相關閱讀。網絡

重疾險與醫療險區別

重疾險(俗稱大病險),屬於給付型。
醫療險(俗稱住院險),屬於補償型。3d

醫療險基本都是消費型的,一年一保,費用隨年齡增長,覈保要求也更嚴。
重疾險基本都是長期的,一次覈保,長期保障,費率幾十年不變。代理

重疾險能夠重複買,沒上限,買 10 萬也行,1000 萬也行。固然了,保額高,不但保費高,還要體檢,甚至提供財務報告。blog

我能夠在 A 公司買 50 萬,在 B 公司再買 50 萬,得了重疾,兩家都賠,能夠疊加。支付寶

固然了,300 萬還治不了的重疾,也沒什麼必要再治了……產品

因此,重疾險能夠一買再買,好多人對比兩個產品,特色不一樣,糾結不已,最後各買一半,也是個法子。im

醫療險也能夠重複買,可是不能重複賠。這個稍微複雜點。假設老王在 A 公司買了 2 萬醫療險,在B公司又買了 2 萬醫療險。支付

一、老王住院實際花了 1 萬。他到 A 公司報銷了 1 萬,就不能再到 B 公司理賠了。
二、老王住院實際花了 3 萬。他先到 A 公司報銷 2 萬,而後還能夠到 B 公司再報銷1萬。
三、老王住院實際花了 5 萬。他到 A、B 公司各報銷 2 萬,剩下 1 萬就只能本身掏了。d3

醫療險的實際狀況其實還要複雜,好比有社保的,還要先去掉社保的部分。有社保和沒社保的報銷比例也不同,還有免賠額。命名

疾病種類千千萬,重了輕了的,誰也說不許。得了大病,醫療險可能不夠用,得了小病,重疾險又管不上。因此重疾險和醫療險並不矛盾,也不算重複,算是一種互爲補充的好基友關係吧。
最簡單的,就是花個幾千塊乃至幾萬塊買完重疾險,再花個幾百塊來個醫療險,妥妥的。

買了重疾險,可這輩子沒得大病咋辦?

其實就引出了一個問題:你的重疾險,帶不帶壽險責任呢?

從這個角度看,重疾險能夠分爲兩大類:

這種重疾險,重疾和身故兩種狀況,共用一個保額,但不管如何,最後都能拿到保額。

通常這種帶壽險金的重疾險,都會貴一些。

保險的三個重要時間概念

保險裏的倒掛是什麼意思?

就是你總共這麼多年應該交的保費合起來,比最終的保額還要高,就是倒掛。

什麼是直付?

就是你去看病,不用帶錢,直接把你的直付卡甩給醫院就好了。出院再一塊兒算賬。

壽險如何規避風險?

老王買房子的時候貸了 100 萬的貸款,老王一掛,銀行來要賬,發現哎呀,有 100 萬身故金,恰好!還錢吧!

可是身故金受益權高於債權。這 100 萬賠償金,銀行無權動用也無權追討。

固然了,配一個和家庭貸款匹配的壽險,也是個常見的作法。

自殺的話,身故責任要不要賠償?

幾乎全部的身故責任中,自殺都是除外責任。但同時還有一條,保單生效兩年後,自殺也在賠付範圍內。這一條款是基於心理學,若是一我的投保時有自殺傾向,但能捱過兩年,很大可能就不想自殺了。

買保險的渠道

一、銀行
二、保險代理機構
三、網絡平臺(例如支付寶)
四、電銷渠道
五、直接找保險公司投保

最靠譜的仍是銀行,由於銀行合做保險機構比較多,可能有的產品在銀行買會便宜過保險公司投保,可是銀行也要警戒那些沙雕業務員無腦推廣,其實他們本身都不懂保險,可是爲了業績洗腦你,因此最好是本身懂,而後經過銀行渠道來購買。

保險代理機構的話也是參差不齊,仍是同樣,推銷保險的人本身水平都不行,就是爲了業績洗腦你的。

保險的名字是怎麼命名的?

大多數產品名字的結構由三部分構成,「產品名字」+「保障責任」+「訂價模式」。

「產品名字」通常都是比較喜慶的字眼,每每跟保障責任會相關。好比重疾險,就叫「康健一輩子」「吉祥無憂」,養老險,就叫「樂享一輩子」「xx 年年」,醫療險,就叫「e 生保」「尊享 e 生」,諸如此類。沒什麼特別的規律,就圖一好彩頭。

「保障責任」就會比較直白,體現的是主要的保障責任,xxxx 重疾險、xxxx 百萬醫療、xxxx 少兒教育金,等等。

「訂價模式」每每是後面的括號,好比 xxx 重大疾病保險(萬能型)、xxxx年金保險(分成型)。若是沒有括號,通常就是傳統型保險了。

優秀的重疾險特徵

我研究重疾險發現得買

【屢次賠付】
【保費豁免】
【保障終身】
【續保無憂】
【身故賠付】

知足這5點的重疾險才考慮投保,而且要投 200萬的那種,次點就100萬吧。

保險裏身故責任的不一樣

  • 重疾險中的身故責任,是在沒有重疾賠付的前提下身故,能夠賠和重疾一樣的保額。已經賠付了重疾保額,身故保額就沒有了。
  • 意外險的身故責任,身故緣由必須是意外事故,疾病身故是不賠的。
  • 而純壽險,不論是終身壽仍是按期壽,只要別碰到「責任免除」條款,就都會賠付身故保險金。並且,大多數純壽險,把「全殘」和「身故」視爲等同,也會賠付身故保額。

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

投保人是指買保險的人。

被保險人是指,保險條款生效的人,也就是,假設投的是壽險,那麼被保險人就是那個掛掉了,壽險纔會生效的關鍵人物。

受益人,也就是那部分金額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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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保單包含了四個主體:

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承保人


承保人就是保險公司,主要認保單,就算是打官司做廢或變現,也不是那麼容易的事。


投保人:

保單持有人/買保單的人/交保費的人
擁有保單的【全部權】和大部分的【控制權】
基本上投保人的權利是最大的,大多數狀況下,保險公司只認投保人的簽字。因此若是想退保,或者想更改受益人等等,必須有投保人的贊成。並且保單的現金價值、分成,在沒有轉化成理賠金的時候,都是屬於投保人的。
注意,投保人能夠更改,只要原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已成年)贊成便可。


被保險人:

享受保單的保障/保額全部人
擁有保單的【使用權】和小部分的【控制權】
被保險人屬於比較被動的,可是享受保障。好比重疾險的重疾賠償金,年金險釋放出來的年金,某些按期險的滿期金等,都是屬於被保險人的利益。
被保險人不能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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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

得到身故賠償金 擁有保單的【受益權】 (由於「生存受益人」基本等同於被保險人,所以這裏默認討論「身故受益人」。) 受益人就是在被保險人身故以後拿賠償金的那個,這個效力比遺囑還高,執行起來也簡單快捷。 受益人能夠更改,能夠添加減小,能夠指定受益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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