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擴展」敏捷,第4部分:在產品開發之外共享敏捷

到目前爲止,我們在這裏討論「擴展」敏捷方法的含義: 第1部分:創建跨職能要素團隊 (可以定期生成要素的團隊 ) 第2部分:跨功能功能團隊的程序(定期提供功能的程序(多個團隊合作) 第3部分:敏捷產品開發 (針對所有產品開發,產品和項目組合(而不僅僅是項目)的自適應和持續計劃) 這是第4部分,其他功能希望使用敏捷方法。 我稱之爲「共享」敏捷。 如果這些人是計劃或項目的一部分,則產品開發團隊已要求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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