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5215 2017-2018-2 《Java程序設計》第6周學習總結
教材學習內容總結
chapter8html
- Java把String類定義爲final類,即String類不能有子類
- 用戶沒法輸出String對象的引用
- 用String類聲明的對象的值是能夠改變的
- 參與並置運算的String對象,只要有一個是變量,那麼Java就會在動態區存放所獲得的新String對象的實體和引用;若是兩個常量進行並置運算,那麼獲得的依舊是常量。
- String類的經常使用方法
- 字符串與基本數據類型的互相轉換
- 一個對象經過調用toString()方法得到該對象的字符串
- getChars()和toCharArray()方法的使用
- 必須在try-catch語句中調用getBytes()
- 正則表達式
- StringTokenizer類
- 使用nextToken()方法逐個獲取String對象的字符序列中的語言符號
- 調用countTokens()方法獲得計數變量的值
- StringTokenizer和Scanner的區別
- StringTokenizer用空間換取速度,Scanner用速度換取空間
- StringBuffer類對象的實體的內存空間能夠自動地改變大小
- Data類和Calendar類
- 日期格式化與數字格式化
- Math類、BigInteger類和Random類
chapter15java
- 使用
class 名稱<泛型列表>
聲明一個類,其中泛型不能是基本類型數據
- 鏈表是由若干個稱做節點的對象組成的一種數據結構,每一個節點含有一個數據和下一個節點的引用
- LinkedList
- 經常使用方法
- 遍歷鏈表
- 排序與查找
- 洗牌與旋轉
- 堆棧是一種「後進先出」的數據結構,只能在一端進行輸入或輸出數據的操做
- 樹集
(statistics.sh腳本的運行結果截圖)
git
學習進度條
目標 |
5000行 |
30篇 |
400小時 |
|
第一週 |
37/37 |
1/1 |
15/15 |
|
第二週 |
398/429 |
2/3 |
15/30 |
|
第三週 |
753/1167 |
1/4 |
20/50 |
|
第四周 |
1296/2109 |
2/6 |
20/70 |
|
第五週 |
1191/3323 |
2/8 |
20/90 |
|
第六週 |
1806/4390 |
2/10 |
15/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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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