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2實用教程(第5版)第五章

第5章 子類與繼承java 5.1子類與父類(子類只能有一個父類)編程 5.2子類的繼承對象 1.繼承:先定義一個共有屬性的通常類(父類、超類),再以此來定義具備特殊屬性的子類。(java不支持多重繼承)繼承   2.定義子類:class   class 子類名 extends 父類名{變量   。。。權限   }語法   3.繼承關係造成樹形結構,根結點Object類是因此類的祖先類。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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