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工程] 面向對象設計

面向對象設計 面向對象設計 1、 面向對象設計的準則 (一) 模塊化 (二) 抽象 (三) 信息隱藏 (四) 弱耦合 對象之間的耦合可分爲兩大類: (1) 交互耦合 (2) 繼承耦合 (五)強內聚 (六)可重用 2、啓發規則 (一) 設計結果應該清晰易懂 1.用詞一致 2.使用已有的協議 3.減小消息模式的數目有標準的消息協議,應該遵照這些協議。 4.避免模糊的定義 (二) 通常-特殊結構的深度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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