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MLCSS學習之CSS基礎

好程序員web前端培訓分享HTMLCSS學習之CSS基礎,CSS(cascading style sheet) 漢譯爲層疊樣式表,是用於控制網頁樣式
WEB標準中的表現標準語言,在網頁中主要對網頁信息的顯示進行控制。
目前推薦遵循的是W3C發佈的CSS3.0版本;
用來表現HTML或者XHTML等樣式文件的計算機語言。
1998年5月21日由w3C正式推出的css2.0javascript

HTML + CSS,彌補html語言的不足
縮減頁面代碼,提升訪問速度;
代碼減小,頁面文件就會小,佔用網絡帶寬就少,客戶端打開速度就快,用戶體驗就會更好
結構清晰,有利於seo優化
有利於搜索引擎優化
縮短改版時間
對網站的重構有很好的支持css

CSS語法,CSS語法由兩部分組成:選擇符、聲明。
聲明包括:屬性和屬性值
選擇符 {屬性: 屬性值 ;屬性:屬性值}
選擇符說明:CSS選擇符(選擇器)
選擇符表示要定義樣式的對象(標籤名字),能夠是元素自己,也能夠是一類元素或者制定名稱的元素,簡單來講就是給對應的元素起個名稱。
1)每一個CSS樣式由兩部分組成,即選擇符和聲明,聲明又分爲屬性和屬性值;
2)屬性必須放在花括號中,屬性與屬性值用冒號鏈接。
3)每條聲明用分號結束。
4)當一個屬性有多個屬性值的時候,屬性值與屬性值不分前後順序,用空格隔開。
5)在書寫樣式過程當中,空格、換行等操做不影響屬性顯示。html

CSS樣式表

1:內部樣式表

語法:
<style type="text/css">
css語句
</style>
注:使用style標記建立樣式時,最好將該標記寫在<head></head>;前端

2:外部樣式

(1) 語法:<link rel="stylesheet" type="text/css" href="目標文件的路徑及文件名全稱" />
說明:使用link元素導入外部樣式表時,需將該元素寫在文檔頭部,即<head>與</head>之間。
rel:用於定義文檔關聯,表示關聯樣式表;
type:定義文檔類型;
(2)、導入外部樣式表
<style type="text/css">
@import url("目標文件的路徑及文件名全稱");
</style>
說明:@和import之間沒有空格 url和小括號之間也沒有空格;括號內部加引號,必須結尾以分號結束;java

link @import區別

差異1:老祖宗的差異:link屬於XHTML標籤,而@import徹底是CSS提供的一種方式。 link標籤除了能夠加載CSS外,還能夠作不少其它的事情,好比定義RSS,定義rel鏈接屬性等,@import就只能加載CSS。
差異2:加載順序的差異:當一個頁面被加載的時候(就是被瀏覽者瀏覽的時候),link引用的CSS會同時被加載,而@import引用的CSS 會等到頁面所有被下載完再被加載。因此有時候瀏覽@import加載CSS的頁面時開始會沒有樣式。
差異3:兼容性的差異。:@import是CSS2.1提出的,因此老的瀏覽器不支持,@import只在IE5以上的才能識別,而link標籤無此問題。
差異4:使用dom控制樣式時的差異:當使用javascript控制dom去改變樣式的時候,只能使用link標籤,由於@import不是dom能夠控制的.程序員

3:內聯樣式表

<標籤    ></標籤>web

CSS樣式表的權重關係

1)內聯樣式表的優先級別最高
2)內部樣式表與外部樣式表的優先級和書寫的順序有關,後書寫的優先級別高。
3)同在一個樣式表中的優先級和書寫的順序也有關,後書寫的優先級別高。(被覆蓋的只是相同屬性的樣式)瀏覽器

CSS選擇符

CSS基本選擇符:網絡

類型選擇符、id選擇符、class選擇符(類選擇符)
Css選擇符分類dom

類型選擇符(標記選擇器)
類選擇符 (class選擇符)
ID選擇符 (id選擇器)
僞類選擇器
通配符(*)設置全局屬性
羣組選擇符(集合選擇器)
包含選擇符(後代選擇器)
屬性選擇符
僞對象選擇符

類型選擇符

類型選擇符是根據html語言中的標記來直接定義
語法:標籤名稱 {屬性:屬性值;}
a)類型選擇符就是以文檔對象html中的標籤做爲選擇符,即便用結構中元素名稱做爲選擇符。例如body、div、p,img,em,strong,span......等。
b)全部的頁面元素均可以做爲選擇符;
用法:
(1)若是想改變某個元素的默認樣式時,可使用類型選擇符;(如:改變一個p段落樣式)
(2)當統一文檔某個元素的顯示效果時,可使用類型選擇符;(如:改變文檔全部p段落樣式)

類(class)選擇符

圖片2.png

語法 : .class名{屬性:屬性值;}

用法:class選擇符更適合定義一類樣式;
(1)當咱們使用類選擇符時,應先爲每一個元素定義一個類名稱,
(2)類選擇符的語法格式:
如:<div></div>
.top{屬性:屬性值;}

ID選擇符

語法: <標籤 id=「名」></標籤>

id名{屬性:屬性值;}

(1)能夠給每一個元素使用id選擇符,但id是元素的惟一標識符,不可出現重複的id名;
如:<div id="top"></div>
(2)id選擇符的語法格式是「#」加上自定義的id名
如:#box{width:300px; height:300px;}
(3)起名時要取英文名,不能用關鍵字:(全部的標記和屬性都是關鍵字)
如:div標記
(4)一個id名稱只能在文檔中出現一次,由於id是惟一的
(5)最大的用處:建立網頁的外圍結構。(惟一性、起名字不能使用關鍵字)

僞類選擇器

a:link {color: red;} /* 未訪問的連接狀態 */
a:visited {color: green;} /* 已訪問的連接狀態 */
a:hover {color: blue;} /* 鼠標滑過連接狀態 */
a:active {color: yellow;} /* 鼠標按下去時的狀態 /
說明:
1)當這4個超連接僞類選擇符聯合使用時,應注意他們的順序,正常順序爲:
a,a:link,a:visited,a:hover,a:active,錯誤的順序有時會使超連接的樣式失效;
2)爲了簡化代碼,能夠把僞類選擇符中相同 的聲明提出來放在a選擇符中;
例如:a{color:red;} a:hover{color:green;}
表示超連接的三種狀態都相同,只有鼠標劃過變化顏色

通配符

語法:*{屬性:屬性值;}
說明:通配選擇符的寫法是「*」,其含義就是全部標籤;
表示該樣式適用全部網頁元素;
用法:經常使用來重置樣式。
例:*{margin:0;padding:0;}

羣組選擇符

語法:選擇符1,……,選擇符5 {屬性:屬性值;}

說明:當有多個選擇符應用相同的樣式時,能夠將選擇符用「,」分隔的方式,合併爲一組。

實例:.top, #nav, p{width:100px;}

包含選擇器(後代選擇器)

語法:選擇符1(父) 選擇符2(後代){屬性:屬性值;}
選擇符父級 選擇符子級{屬性:屬性值;}
說明:選擇符1和選擇符2用空格隔開,含義就是選擇符1中包含的全部選擇符2;
實例: div ul li{height:200px;}

選擇符權重

css中用四位數字表示權重,
權重的表達方式如:0,0,0,0;
權重規則:HTML標籤(類型選擇符)的權重是1,class的權重是10,id的權重是100。
類型選擇符的權重爲0001
class選擇符的權重爲0010
id選擇符的權重爲0100
屬性選擇符的權重爲0010
僞類選擇符的權重爲0010
僞元素(對象)選擇符的權重爲0001
包含選擇符的權重:爲包含選擇符的權重之和
內聯樣式的權重爲1000
繼承樣式的權重爲0000
羣組集合選擇符權重爲他自己
注:若是權重相同時,則執行後寫的樣式;

css層疊性

css層疊指的是樣式的優先級,當產生衝突時以優先級高的爲準。 1. 開發者樣式>讀者樣式>瀏覽器樣式(除非使用!important標記 ) 2. id選擇符>(僞)類選擇符>元素選擇符 3. 權重相同時取後面定義的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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