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學一遍JavaScript 筆記(八)——冒泡型事件、捕獲型事件

冒泡型事件的基本思想是、事件按照從最特定的事件目標到最不特定的事件目標(document對象)的順序觸發。html

  
  
           
  
  
  1. <html>   
  2.     <head>   
  3.         <title></title>   
  4.     </head>   
  5.     <body onclick="theClick()">   
  6.         <div onclick="theClick()">點擊</div>   
  7.     </body>   
  8. </html>  

IE5.5冒泡順序以下:java


(1)<div>瀏覽器


(2)<body>ide

(3)<document>spa

爲何稱做冒泡、由於事件按照DOM的層次結構像水泡同樣不斷上升。讓我想起了一首歌:"吹泡泡、吹泡泡、泡泡飛啊飛得高、飛到天空中、問聲太陽好"。設計

 

IE6呢、稍微修改了冒泡型事件、這樣<html>元素也能夠接收冒泡的事件、仍是上面的代碼。htm


IE6的冒泡順序以下:對象


(1)<div>事件


(2)<body>ip


(3)<html>


(4)<document>



Mozilla1.0及更高版本也支持冒泡事件但到達了另外一層次。相似IE6.0,它也支持<html>元素級別的事件、不過,事件"起泡"一直上升到Windows窗口對象。繼續前面的代碼、點擊<div>元素將形成下圖所示的事件冒泡:



 

捕獲型事件:

IE使用冒泡型事件、相對的、Netscape使用了另外一種稱爲捕獲型事件(eventcapturing)的解決方案、事件的捕獲和冒泡恰好相反的兩種 過程——捕獲型事件中、事件從最不精確的對象(document對象)開始觸發、而後到最精確(也能夠在窗口級別捕獲事件,不過必尋由開發人員特別指 定)。Netscape不會將頁面上的不少元素暴露給事件。繼續使用前面的代碼示例、事件按照下面的路徑傳播:


(1)document


(2)<div>


有些人也稱之爲自頂向下的事件模型,由於它是從DOM層次的頂端開始向下延伸的:





DOM事件流:


DOM(文檔對象模型)結構是一個樹型結構,當一個HTML元素產生一個事件時,該事件會在元素結點與根節點之間按特定的順序傳播,路徑所通過的節點都會收到該事件,這個傳播過程可稱爲DOM事件流。事件順序有兩種類型:事件捕捉和事件冒泡。



DOM標準的事件模型


咱們已經對上面兩個不一樣的事件模型進行了解釋和對比。DOM標準同時支持兩種事件模型,即捕獲型事件與冒泡型事件,可是,捕獲型事件先發生。兩種事件流都 會觸發DOM中的全部對象,從document對象開始,也在document對象結束(大部分兼容標準的瀏覽器會繼續將事件是捕捉/冒泡延續到 window對象)。繼續使用前面的例子、在與DOM兼容的瀏覽器中點擊<div>元素時、事件流的進行以下圖:



注意由於事件的目標(<div>元素)是最精確的元素(因而,在DOM樹中最深),實際上它會接收兩次事件,一次在捕獲過程當中,另外一次在冒泡 過程當中。DOM事件模型的最獨特的性質是,文本節點也觸發事件(在IE不會)。因此若是點擊示例中的<div>點 擊</div>、實際的事件流應該是:


參考文檔:《javaScript高級程序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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