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時代下的合做治理機制及其應用:以開源軟件項目爲例

互聯網時代下的合做治理機制及其應用:以開源軟件項目爲例html

陳曉紅git

伴隨着國家戰略層面的推進,互聯網在2015年成爲了全國矚目的焦點。「互聯網+」開放數據、分享經濟、大衆創業萬衆創新,全部改革都寄託於互聯網做爲一種技術工具、組織模式、文化理念在改造傳統產業方面的積極做用。互聯網模式由此成爲最受人關注的概念之一。但究竟什麼纔是互聯網模式的內涵?誰又表明了互聯網模式的潛在生產力?對此問題的答案卻不甚清晰。值得注意的是,以「平臺」形式出現的互聯網公司(尤爲是互聯網巨頭)在當前改革中正佔據着愈來愈重要的地位,且因存在壓制草根創新之趨勢而受質疑。但這是否就是互聯網模式呢,或者說這是否就是互聯網模式的所有呢?答案可能並不是如此。事實上,以開源軟件、維基百科爲表明的「基於公地的大衆生產模式」更爲純粹地體現了互聯網去中心化、分散化的特性,也更爲純粹地體現了「人的創造力的發揮做爲經濟增加的根本源泉」,更彰顯着草根合做創新的潛力、可能性和尊嚴。正由於此,本期公號文章刊發關於開源軟件治理模式的案例研究,以豐富人們對於互聯網模式競爭乃至鬥爭複雜程度的初步認識,以及對於當前「互聯網熱」的思考。程序員

導讀

「右版權」(Copyright)和「左版權」(Copyleft)是信息社會爭論的焦點,前者強調「知識產權」,後者強調「知識共享」。以Copyleft爲制度設計的開源軟件突破了傳統的知識產權理論和公共物品理論,成功地解決了私人供給動力不足及「搭便車」的問題,是克服「公地悲劇」並實現「公地喜劇」的典型表明。本文以兩個績效相反的案例爲對比,分析了開源軟件項目在合做治理中所遇到的關鍵問題,以及與傳統生產組織關係在合約安排方面的異同。github


1左版權(Copyleft)與右版權(Copyright)之爭

1976年,比爾.蓋茨(Bill Gates)在《致電腦愛好者的一封信》中指出,「誰會從事專業的軟件開發而分文無獲?哪有業餘愛好者花費3年時間去編寫軟件,修改軟件卻免費供別人使用?」蓋茨用不公開源代碼的軟件私有制締造出本世紀最強大的知識霸權帝國Windows。自由軟件運動的發起人,理查德.斯托曼(Richard Stallman)在《GNU宣言》中反擊,以不公開源代碼的方式進行軟件的商業化,是阻礙開發員學習和幫助他人的不道德行爲。數據庫

兩個宣言分別表明兩條對立的道路:向右走下去,是「知識產權」,路標上顯示的是Copyright(右版權);向左走下去,是「知識共享」,路標上顯示的是Copyleft(左版權)。CopyrightCopyleft針鋒相對,成爲21世紀信息社會的爭論核心。前者的表現形式是閉源的商業軟件,以確立私有產權的方式鼓勵知識生產,但以有條件的使用限制了代碼共享和使用的自由;Copyleft反其道而行之,以產權共有阻止我的私有的形式保護知識共享。具體的作法就是,源代碼免費開放,保障任何人對做品及其派生品使用、修改、發佈的權利,惟一的前提就是以Copyleft許可發佈。簡單地說,就是「源碼共享,私有必究;知識共享,私有必究」。編程

若是說Copyright的背後意味着控制和壟斷,Copyleft則意味着自由和共享。互聯網時代的到來,使得對「知識產權」的討論變得更加焦灼。哈佛大學法學院教授勞倫斯.萊斯格(Lawrence Lessig)堅定反對「知識產權的原教旨主義」,認爲將現實社會的產權保護體系複製到網絡社會,那無疑會將互聯網由開放變爲封閉,在摧毀信息化的同時,阻礙人類文明的進程和文化的繁榮與創新。代碼做爲互聯網的心臟,是網絡創新的公共資源,本應該在成員之間共享,若是Copyright要被做爲商業利益的障眼法用在網絡社會,那麼以Copyleft爲制度設計的開源軟件就是最有利的回擊。安全

 

2開源對知識產權理論與公共物品理論的挑戰與突破

第一,開源軟件許可證(License)的制度設計,將產權共有——打破了傳統的知識產權只保護專有產權的觀點,是對原有知識產權理論的豐富與跨越。微信

傳統的知識產權經過法律保護私人對勞動成果所享有的專有產權,任何人須要以有條件的許可,好比付費等形式得到產品的使用權。以享有專有產權的商業軟件和產權共有的開源軟件進行對比,其中蘊含的核心假說在於:在私人供給模式中,任何私人知識成果的「外泄」都會致使其收益的降低,所以大多數的私人供給者會盡可能地減小知識共享,並以知識產權的形式保護我的對產品的專有產權(Audretsch & Feldman,1996; Audretsch & Stephan, 1999; Harhoff et al, 2000)。網絡

開源軟件以許可證的形式,使得任何人均可以避免費的使用、修改以及發佈源代碼軟件,產品權利徹底對外開放,產權共有。許可證的制度設計打破了傳統的知識產權認知誤區:覺得產權共有的開源軟件不須要版權的保護,這是錯誤的。許可證保護開源軟件版權的方式,就在於有效地避免共有知識產品被私人佔有。因爲開發員對於參與貢獻有必定的穩定預期,於是可以激勵其持續地誌願貢獻,從而解決了動力不足的問題(Lakhani & Wolf, 2001)。架構

第二,開源軟件以左版權(Copyleft,又稱「逆版權」或「著佐權」)許可證的傳導性質,嚴格控制產品的後續發佈,保證源代碼永久開放,實現了公共物品的私人供給——挑戰和豐富了原有的公共物品理論。

知識具備公有性(Merton,1942)。根據公共物品理論,傳統的知識供給主要分爲私人供給(Private Investment Model)和公共供給(Collective Action Model)兩種模式。私人供給主要指由私人提供,而且經過知識產權,如專利、版權、商業機密等賦予物品的專有產權,得到排他性的收益,以此來保護和鼓勵我的的知識創新。公共供給主要指基於市場失靈,由公共部門提供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公共物品(Samuelson, 1954)。因爲任何人均可以無條件的過分使用,很容易出現私人供給的動力不足,以及「搭便車」的問題(Olson, 1965——「公地悲劇」就產生了(Hardin, 1968)。開源軟件打破了傳統的公共物品理論,實現了知識供給的第三種模式——公共物品的私人供給:開發員經過我的的志願活動,提供免費的開放源代碼,而產品能夠供任何人使用、修改和發佈(von Hippel & von Krogh, 2003; Simon et al, 2004)。開源軟件的出現,成功地解決了公共物品的私人供給不足,以及「搭便車」的問題——是「反公地悲劇」,創造「公地喜劇」的最佳表明(Rose, 1986)。

開源軟件許可證分爲左版權許可證(Copyleft)和非左版權許可證(Non-Copyleft),前者要求做品的修改和演繹版本必須採用與原做品相同的許可條款,如限制最嚴格的GPL 許可證;後者則不作限制,如商業友好型的BSD許可證。左版權的「左」,就在於可以保證開源軟件永久開源;而採納非左版權許可證的開源軟件,其後續產品則可能變爲專有的商業軟件。

開源軟件中左版權的傳導性質,可以較好地解決集體活動中的「搭便車」現象。緣由在於,參與者意識到,他們之間的博弈不是出於某一階段,而是無限階段的博弈,短時間的產權專有軟件並不能使其長久獲益,相反,由於左版權機制使得開源軟件不可能被私有,開發者願意在集體活動中採起合做和信任,從而放棄短時間搭便車的機會主義行爲。

 

3、開源的創新合做治理模式

開源軟件實現了公共物品的私人供給,是私人供給和公共供給以外的第三種創新模式(von Hippel & vonKrogh, 2003)。之因此可以不斷地創造新的知識,離不開階段性的創新治理。根據de Noni 等人(2013)的觀點,開源的創新治理模式能夠分爲三個階段:自發治理(Spontaneous)、內部治理(Internal)和外部治理(External Governance)。第一階段:成員基於對開源的認知規範,開展非正式的治理和知識共享。第二階段:治理的正式機制逐漸造成,主要目的在於實現項目合做效率與效力的最大化。第三階段:治理機制逐漸制度化,外部參與者擴大,這一階段的治理主要在於多方參與主體的互動,加強成員對開源社區規則、行爲、文化等的認同,提高成員之間的信任感。

1)自發治理

1970年代,在自發式治理階段,願意與他人自由交流並共享源代碼的黑客們多屬於「學院派」,以碼會友是極爲正常的一件事。在70年代末期,隨着商業軟件的興起,黑客們開始另闢蹊徑,創建本身的開源項目,推進源代碼的自由交流和共享。

這一時期社區造成主要有如下幾點緣由:(1)黑客們將軟件編程做爲藝術(Raymond, 1999;Bonaccorsi & Rossi, 2003),可以從中感滿足夠的樂趣(Himanen, 2001)。(2)自由交流和集體協做的須要(Yamauchi et al, 2000; Crowston etal, 2005)。(3)因爲對不一樣許可證的態度各異,黑客們各成一派。一種以Richard Stallman 爲表明,強調軟件的自由理念,主推以GPL 爲許可的自由軟件,禁止源代碼被商業化或專有傾向。另外一種則以開源軟件協會爲表明,從實用主義出發,強調以源代碼開源爲途徑,容許開源軟件的商業化。這兩個學派的共同點都強調開發員的自由交流與知識共享(de Laat, 2007)。

2)內部治理

從自發治理到內部治理轉變的基因就在於社區規模的不斷擴大,關注點在於如何提升治理的效率和效能。根據模塊化、角色分工、決策者、培訓、流程與文檔、制度化、領導力綜合維度的高低,可將這一階段的治理結構分爲兩種:獨裁的治理結構(Autocratic MechanisticStructure)和民主的治理結構(Democratic OrganicStructure)。前者強調管理的自上而下;後者強調自下而上。須要說明的是,不管哪一種結構,在社區具有決策影響力的人物大多創建在對項目積極貢獻和具有把控能力的基礎之上(de Laat, 2007)。

3)外部治理

外部參與主體的增多,使得對開源的治理逐漸進入外部階段,即目前所處的階段。各主體包括公司、國際組織以及非政府組織等,且組織間關係不斷髮生變化(Dahlander & Wallin,2006; de Laat, 2007; West & O’Mahony, 2008)。外部治理階段,主要發揮做用以及影響成員間知識共享的主體分爲三種:基金會、公司以及公司衍生社區。

第一類外部參與主體是基金會。基金會的參與可能會在必定程度改變開源項目的發展方向和進展。目前介入開源的基金會主要有兩種:第一種積極支持社區及其成員發展,且給與其充分的自由決策權,包括對軟件的版權許可。第二種,如GNOME Apache 基金會,直接支持開源軟件項目,公司或社區一旦使用其核心代碼做爲商業軟件,須要註明該基金會的版權,基金會對於軟件的更新、發佈、商標等有直接責任(de Laat, 2007)。

第二類外部參與主體是公司。公司參與開源,多從戰略角度出發,利用商業模式不一樣程度地介入開源軟件項目(Cohen & Levinthal,1990);或者與開源社區合做開發的形式間接影響項目發展(West & Gallagher,2006)。根據商業模式的不一樣,公司能夠分爲三種(Feller&Fitzgerald,2002):混合型、純開源、以開源爲過程的公司。混合型公司是開源和內部發展的整合;純的開源公司經過提供技術支持和培訓獲取利潤;以開源爲過程的公司藉由開源獲取更高的經濟利益。

公司與社區之間的合做目的有所不一樣,前者聚焦在經濟動機,後者更注重社會動機(Bonaccorsi & Rossi,2003; West & O’Mahony, 2004)。根據兩者合做關係的不一樣(表1),能夠分爲雙贏型(Symbiotic)、通約型(Commensalistic)、寄生型(Parasitic)關係。具體來講,雙贏型關係指公司與社區共贏,公司爲了開發產品而建立衍生社區,並以提供人力支持、發展銷售工具等方式發揮做用,對社區的影響較大。通約型關係強調公司從社區尋找獲利點,爲了經濟動機向社區輸送開發員,對社區影響較小。寄生型關係指公司以社區的虧損爲代價而發展自身,所面對的最大的管理挑戰就在於如何避免與社區成員之間的直接衝突。儘管公司做爲外部參與主體,會影響開源軟件項目的發展,但必須認可公司對社區及其成員財力方面的貢獻(Dahlander&Magnusson2005)。

類社區多由公司直接支持和產生,好比GoogleIBMApple。公司設立社區的目的在於經過與外界的交流,不斷修正產品的用戶體驗,提升公司的美譽度。好比,谷歌設立安卓社區來促進其手機開源系統的應用。須要說明的是,商業公司直接運營的開源社區多會受到身份上的質疑(Mockus et al, 2002; West& O’ Mahony, 2008),所以,較爲推薦的方式是,公司可以提供和創建一個透明化的運營環境,而非直接對開源項目的把控和影響(Garud et al, 2002;Mockus et al, 2002)。

 

4、案例研究

4.1 案例選擇

本文選取了績效相反的兩個開源軟件項目做爲研究對象。案例選擇標準以下:(1)案例數據的可獲取性。本文案例數據獲取歷經4個月,在掌握70個案例數據庫的基礎上,着重對10個案例進行深刻分析,最終選擇2個案例在本文呈現。(2)案例選擇的典型性。本文選取的 A(成功)、B(失敗)兩則項目是開源界關注度極高、評價鮮明的項目,可以相對全面地獲取項目細節。(3)案例結果的互斥性。本文選取的案例在績效方面存在必定差別,經過可對比的案例研究,能夠提升研究設計的周延性和外在效度,進而提高結論的說服力。案例的基本狀況如表2所示。



4.2 數據收集與分析

    在數據收集方面,主要以「線上」(Skype meeting、郵件、郵件列表、IRC、論壇、羣組等)和「線下」(面對面訪談)兩種方式爲載體獲取兩則案例數據。每一個案例的平均訪談爲1小時20分鐘,訪談結束後即請訪談對象對案例內容予以審覈和確認。在數據分析方面,研究者對兩組案例結果的一致性和穩定性進行測度,確保研究內容的信度。對每一個案例運用訪談、觀察、檔案等多種方法獲取和分析證據, 以提升案例研究的建構效度。再者,不斷將案例與理論進行對比,涌現要素與要素之間的關係,並請訪談者對「推論」進行確認,保證案例研究的內在效度。最後,在對單個案例結論進行分析性概括後,運用「複製」原則,經過對多案例的研究和對比來肯定案例研究的外部效度。

4.3 案例簡介

1)成功案例:項目

A項目是Application Product Development Platform的縮寫,意爲應用級產品開發平臺。A項目的雛形能夠追溯到2008年,並於4年後即201249日在Github開源。其用戶羣是廣大的JAVA工程師,對於JAVA初級開發者,能從A項目中學到衆多的架構設計原則及編碼技巧,對於JAVA中的高級開發者,能使用A項目從事基於B/S多層架構的管理信息系統,從而快速開發工做。項目底層所有采用JAVA開源框架,開放透明,安全可靠。

在中國開源軟件推動聯盟主辦、全球最大中文IT社區CSDN與程序員雜誌協辦的「2013年度中國優秀開源項目評選」活動中,A項目以2094票位居第三。通過2年多的時間,A項目目前在Github上面已經有949個開發員對其進行跟蹤、研究和使用,是較爲成功的開源軟件項目。

2)失敗案例:項目

B項目於2012927日創建,起初源於國內某知名電商公司高級技術副總裁,看到同行程序員沒法在網絡成功預訂火車票,遂牽頭成立B項目開源技術組,旨在爲國內創建一套新的火車票訂購系統。B項目創建的背景在於鐵道部12306網站在國慶雙節期間頻現技術事故,對人民鐵路出行形成很大影響。

在這種狀況下,B項目的推出,引來全國衆多網民及程序員的普遍關注。項目有10個子模塊,每一個模塊設立相應的針對性問題,以獨立運做的模塊化產品和全部模塊的系統整合爲預期目標。項目自2012930日正式啓動,到同年1110日,已有超過10000名開發員註冊並參與,核心成員80名左右,項目歷時6個月之久,以沒有任何標誌性的產出而宣告失敗。

4.4 案例分析

A項目中,項目創始人的最初目標就是爲了面向廣大的Java 工程師,提供效能精簡的用戶平臺和技術助力。經過日常的技術培訓,目前的收入也已經超過了當時工做的支出,既能造福他人,又可以緩解生活壓力。同時,創始人一直以來對編程的熱愛和參與其中對自身技術能力的幫助也是很是重要的緣由。項目中,成員認爲解決用戶實際問題的重要前提在於辨別真開源和假開源。對項目目標認同對和開源的品牌效應是促使成員加入的重要緣由。交流方式主要分爲線上和線下,更多的時候以email 爲交流載體。因爲項目參與人數近千人,交流過程當中不免產生「噪音」,然而大多數的建議對於推動項目有幫助,成員也較爲尊重項目規則。項目的發起人坦言,很是崇拜以及信奉Richard Stallman提倡的自由軟件精神,所以採用GPLV3做爲開源軟件項目的許可證。成員之間積極進行合做,但知識產權方面的問題難以獲得有效保障。A項目中,用戶樂意花費時間,目前已有1000餘人次向項目建立者諮詢和反饋,代碼和文檔的質量也所以獲得提升。成員主要經過QQemail、博客等形式交流。因爲項目主要用戶羣定位在JAVA 工程師,並幫助其將複雜技術簡化,市場化很是成功,不少軟件公司主動邀請其進行技術支持和服務。程序員和用戶的社區交流很是頻繁和密集,目前已有超過949名開發員fork

B項目的建立,源於某知名電商公司高級技術副總裁的號召,由於看到鐵道部官網常常崩潰,同行程序員沒法解決買票可貴問題,因而打算和開源愛好者一塊兒開發新軟件,做爲對社會的回饋。成員有共有的網絡平臺進行交流,爲解決票池問題,項目在Github 上託管且公開源代碼。每週日8點,以微信羣聊方式開會,並對票池方案進行討論。但成員間觀點不一,加之核心成員較多且熟識和信任程度不夠,很難有效率地造成統一意見或決策。項目中,按照開源項目要求,全部信息公開。項目預期較高,但願在一年以後設計出能夠替換官網系統的軟件。成員花較多時間討論和設計工做模塊,每一個模塊有2-3人管理,4-5人進行開發,10個子模塊有80餘名核心成員,但整個項目在前期路線圖設計方面花費過多時間,鮮有實質成果產出。B項目中,用戶的參與熱情很高,但技術能力廣泛通常,極少有實質性的貢獻。B項目中,儘管成員在論壇上積極相應,但幾乎無線下溝通。因爲參與人數太多且水平通常,很難有效地推動項目。社區繁榮但以無任何代碼、文檔等的產出而從未有機會實現市場化。

4.5 案例小結

能夠發現,兩個項目中開發員之因此願意主動貢獻,或多或少地出於不一樣的動力和目的,而非盲目行爲。參與者的參與動機在很大程度上驅動着知識共享行爲。A項目在社會網絡方面表現較佳,因爲成員之間在關係、認知和結構維度狀況較好,於是成員間知識共享較好。項目成員間合做較爲順暢,且對於技術精進有較高的追求,雖然技術水平較高,影響力更爲本土化,但因爲國內相關制度環境建設不健全,開發員在合做共享中的較爲缺少安全感。用戶有較強的參與意願,且積極提供用戶反饋。A項目中,成員主要經過QQemail、博客等形式交流。因爲項目主要用戶羣定位在JAVA 工程師,並幫助其將複雜技術簡化,市場化很是成功,不少軟件公司主動邀請其進行技術支持和服務。程序員和用戶的社區交流很是頻繁和密集,目前已有超過949名開發員fork

B項目中,儘管參與人數較多且互動頻繁,然而因爲成員水平良莠不齊,且缺少有效的項目決策機制,有效的知識共享較弱。成員在文化認同,特別是自由開放方面都較爲認同,然而在合做共享和極客精神方面出現誤差。衆多的參與人員將時間花在框架的制定,因爲成員水平良莠不齊,對於實際操做幾乎無實質性推動。B項目的用戶參與熱情更爲強烈,然而用戶實際貢獻都較少。儘管成員在論壇上積極相應,但幾乎無線下溝通。因爲參與人數太多且水平通常,很難有效地推動項目。社區繁榮但以無任何代碼、文檔等的產出而從未有機會實現市場化。

 

5本文結尾

若是說商業軟件表明的是Copyright,體現的是知識產權在網絡社會的強化和極致追求;自由軟件做爲更爲嚴格的開源軟件,表明的是Copyleft,體現的是對傳統產權保護弊端的批判與叛逆;那麼,開源軟件則更爲實用主義,既是對自由軟件的迴歸,又是對商業軟件的異化。

互聯網的發展,客觀上使得組織和交易成本大大降低,傳統的生產組織方式受到影響,必然催生出新的生產組織方式。隨着軟件產業的發展,開源軟件及其生產組織關係受到愈來愈多的關注和確定。Eric Raymond2001)在《大教堂與集市》中對開源軟件的生產組織方式進行了精彩地描述:傳統的軟件開發模式更像企業組織方式,「像建大教堂同樣,須要一羣與世隔絕的奇才的細心工做」,因爲等級嚴格而分工明確,組織效率相對遲滯。像Linux這樣的開源軟件組織方式,更像是亂哄哄的集市,但奇蹟就今後誕生。DemilLecocq2003)將這種組織方式稱爲「集市化的治理結構」(Bazaar Governance)。

開源軟件許可證從制度上確立其知識共享的屬性,成員間經過網絡協做完成產品,是一種新型的知識共享合做R&D模式。開源模式下的知識共享合做R&D,其不一樣之處在於合約安排保證產權共有。具體區別以下:(1)合做成員方面,傳統的知識共享合做R&D多爲企業或機構,成員進入退出有嚴格程序;開源模式下的R&D多爲我的且無人數限制,成員流動較快,進入退出自由開放。(2)知識產權方面,前者多爲合做研發組織私人擁有;後者對全部人開放,產權共有。(3)使用方式方面,傳統合做R&D須要經過付費得到許可;開源模式的R&D 中任何人都可無償使用。(4)合做目標方面,前者有明確的目標和期限;後者則無。(5)合做方式方面,傳統合做R&D管理規範,有明確的技術分工;開源模式的合做R&D管理鬆散,成員各盡所能。(6)收益方式,前者經過研發下降企業產品成本,增長產品收入;後者經過無償使用產品得到收益。

相關文章
相關標籤/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