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者:莊曉立(Liigo)javascript
日期:2014年3月html
原創連接:http://blog.csdn.NET/liigo/article/details/23699459java
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blog.csdn.Net/liigopython
有好幾回,當我想起來的時候,老是會問本身:我爲何要放棄Go語言?這個決定是正確的嗎?是明智和理性的嗎?其實我一直在認真思考這個問題。mysql
開門見山地說,我當初放棄Go語言(golang),就是由於兩個「不爽」:第一,對Go語言自己不爽;第二,對Go語言社區裏的某些人不爽。毫無疑問,這是很是主觀的結論。可是我有足夠詳實的客觀的論據,用以支撐這個看似主觀的結論。git
文末附有本文更新日誌。程序員
先說說個人經歷吧,以免被平白無故地看成Go語言的低級黑。github
2009年末,Go語言(golang)第一個公開版本發佈,籠罩着「Google公司製造」的光環,吸引了許多慕名而來的嚐鮮者,我(Liigo)也身居其中,籠統的看了一些Go語言的資料,學習了基礎的教程,因對其語法中的分號和花括號不滿,很快就遺忘掉了,沒拿它當一回事。golang
兩年以後,2011年末,Go語言發佈1.0的計劃被提上日程,相關的報道又多起來,我再次關注它,[從新評估][1]以後決定深刻參與Go語言。我訂閱了其users、nuts、dev、commits等官方郵件組,堅持天天閱讀其中的電子郵件,以及開發者提交的每一次源代碼更新,給Go提交了許多改進意見,甚至包括[修改Go語言編譯器源代碼][2]直接參與開發任務。如此持續了數月時間。算法
到2012年初,Go 1.0發佈,語言和標準庫都已經基本定型,不可能再有大幅改進,我對Go語言未能在1.0定型以前更上一個臺階、實現自我突破,甚至帶着諸多明顯缺陷走向1.0,感到很是失望,於是逐漸疏遠了它(因此Go 1.0以後的事情我不多關心)。後來看到即將發佈的Go 1.1的Release Note,發現語言層面沒有太大改變,只是在庫和工具層面有所修補和改進,感到它尚在幼年就失去成長的動力,愈加失望。外加Go語言社區裏的某些人,其中也包括Google公司負責開發Go語言的某些人,其態度、言行,讓我極度厭惡,促使我決絕地離棄Go語言。
在上一個10年,我(Liigo)在我所屬的公司裏,深度參與了兩個編程語言項目的開發。我想,對於如何判斷某個編程語言的優劣,或者說至少對於如何判斷某個編程語言是否適合於我本身,我應該仍是有一點發言權的。
[1]: https://plus.google.com/+LiigoZhuang/posts/CpRNPeDXUDW
[2]: http://blog.csdn.net/liigo/article/details/7467309
Go語言有不少讓我不爽之處,這裏列出我如今還能記起的其中一部分,排名基本上不分前後。讀者們耐心地看完以後,還能淡定地說一句「我不在意」嗎?
關於對花括號的擺放,在C語言、C++、Java、C#等社區中,十餘年來存在持續爭議,從未造成一致意見。在我看來,這原本就是主觀傾向很重的抉擇,不違反原則不涉及是非的狀況下,不該該搞一刀切,讓程序員或團隊本身選擇就足夠了。編程語言自己強行限制,把本身的喜愛強加給別人,得不償失。不管傾向於其中任意一種,必然得罪與其對立的一羣人。雖然我如今已經習慣了把左花括號放在行尾,但一想到被禁止其餘選擇,就感到十分不爽。Go語言這這個問題上,沒有作到「團結一切能夠團結的力量」不說,還有意給本身樹敵,太失敗了。
對Go語言自己而言,行尾的分號是能夠省略的。可是在其編譯器(gc)的實現中,爲了方便編譯器開發者,卻在詞法分析階段強行添加了行尾的分號,反過來又影響到語言規範,對「怎樣添加分號」作出特殊規定。這種變態作法前無古人。在左花括號被意外放到下一行行首的狀況下,它自動在上一行行尾添加的分號,會致使莫名其妙的編譯錯誤(Go 1.0以前),連它本身都解釋不明白。若是實在處理很差分號,乾脆不要省略分號得了;或者,Scala和JavaScript的編譯器是開源的,跟它們學學怎麼處理省略行尾分號能夠嗎?
程序員是人不是神,編碼過程當中免不了由於大意或疏忽犯一些錯。其中有一些,是你們集體性的很容易就中招的錯誤(Go語言裏的例子我暫時想不起來,C++裏的例子有「基類析構函數不是虛函數」)。這時候編譯器應該站出來,多作一些檢查、約束、覈對性工做,儘可能阻止常規錯誤的發生,儘可能不讓有潛在錯誤的代碼編譯經過,必要時給出一些警告或提示,讓程序員留意。編譯器不就是機器麼,不就是應該多作髒活累活雜活、減小人的心智負擔麼?編譯器多作一項檢查,可能會避免數十萬程序員從此多年內無數次犯一樣的錯誤,節省的時間不可勝數,這是功德無量的好事。可是Go編譯器的做者們可不這麼想,他們不肯意本身多花幾個小時給編譯器增長新功能,以爲那是虧本,反而減慢了編譯速度。他們以影響編譯速度爲由,拒絕了不少對編譯器改進的要求。典型的因噎廢食。強調編譯速度當然值得讚揚,但若是所以放棄應有的功能,我不同意。
在Go語言中處理錯誤的基本模式是:函數一般返回多個值,其中最後一個值是error類型,用於表示錯誤類型極其描述;調用者每次調用完一個函數,都須要檢查這個error並進行相應的錯誤處理:if err != nil { /*這種代碼寫多了不想吐麼*/ }。此模式跟C語言那種很原始的錯誤處理相好比出一轍,並沒有實質性改進。實際應用中很容易造成多層嵌套的if else語句,能夠想想這個編碼場景:先判斷文件是否存在,若是存在則打開文件,若是打開成功則讀取文件,若是讀取成功再寫入一段數據,最後關閉文件,別忘了還要處理每一步驟中出現錯誤的狀況,這代碼寫出來得有多變態、多醜陋?實踐中廣泛的作法是,判斷操做出錯後提早return,以免多層花括號嵌套,但這麼作的後果是,許多錯誤處理代碼被放在前面突出的位置,常規的處理邏輯反而被掩埋到後面去了,代碼可讀性極差。並且,error對象的標準接口只能返回一個錯誤文本,有時候調用者爲了區分不一樣的錯誤類型,甚至須要解析該文本。除此以外,你只能手工強制轉換error類型到特定子類型(靜態類型的優點沒了)。至於panic - recover機制,致命的缺陷是不能跨越庫的邊界使用,註定是一個半成品,最多隻能在本身的pkg裏面玩一玩。Java的異常處理雖然也有自身的問題(好比Checked Exceptions),但整體上仍是比Go的錯誤處理高明不少。
在Go 1.0前夕,其垃圾回收器在32位環境下有內存泄漏,一直拖着不願改進,這且不說。Go語言垃圾回收器真正致命的缺陷是,會致使整個進程不可預知的間歇性停頓(Stop the World)。像某些大型後臺服務程序,如遊戲服務器、APP容器等,因爲佔用內存巨大,其內存對象數量極多,GC完成一次回收週期,可能須要數秒甚至更長時間,這段時間內,整個服務進程是阻塞的、停頓的,在外界看來就是服務中斷、無響應,再牛逼的併發機制到了這裏通通失效。垃圾回收器按期啓動,每次啓動就致使短暫的服務中斷,這樣下去,還有人敢用嗎?這但是後臺服務器進程,是Go語言的重點應用領域。以上現象可不是我假設出來的,而是事實存在的現實問題,受其嚴重困擾的也不是一家兩家了(2013年末ECUG Con 2013,京東的劉奇提到了Go語言的GC、defer、標準庫實現是性能殺手,最大的痛苦是GC;美團的沈鋒也提到Go語言的GC致使後臺服務間隔性停頓是最大的問題。更早的網絡遊戲仙俠道開發團隊也曾受Go垃圾回收的沉重打擊)。在實踐中,你必須努力減小進程中的對象數量,以便把GC致使的間歇性停頓控制在可接受範圍內。除此以外你別無選擇(難道你還想本身更換GC算法、甚至砍掉GC?那仍是Go語言嗎?)。跳出圈外,我近期一直在思考,必定須要垃圾回收器嗎?沒有垃圾回收器就必定是歷史的倒退嗎?(可能會新寫一篇博客文章專題探討。)
2016年3月3日Liigo補記:直到2015年末,Go 1.5新GC發佈後數月,仍獲知有大陸圈內知名團隊由於GC的緣由考慮換掉Go語言,很有感觸。當軟件系統逐步發展到更龐大更復雜的時候,Go語言的垃圾回收器(GC)就變成了指不定啥時候會出現的攔路虎,讓人進退兩難。進,暫時沒有確切有效的技術手段對付響應延遲和內存暴漲;退,多年開發付出的心血付之東流損失慘重。語言選型以前多作調查分析,若是必定要用Go語言開發,控制系統規模和複雜度,避開底層的核心業務,多是比較明智的選擇。
Go編譯器不容許存在被未被使用的變量和多餘的import,若是存在,必然致使編譯錯誤。可是現實狀況是,在代碼編寫、重構、調試過程當中,例如,臨時性的註釋掉一行代碼,很容易就會致使同時出現未使用的變量和多餘的import,直接編譯錯誤了,你必須相應的把變量定義註釋掉,再翻頁回到文件首部把多餘的import也註釋掉,……等事情辦完了,想把剛纔註釋的代碼找回來,又要好幾個麻煩的步驟。還有一個讓人蛋疼的問題,編寫數據庫相關的代碼時,若是你import某數據庫驅動的pkg,它編譯給你報錯,說不須要import這個未被使用的pkg;但若是你聽信編譯器的話刪掉該import,編譯是經過了,運行時必然報錯,說找不到數據庫驅動;你看看程序員被折騰的兩邊不是人,最後不得不請出大神:`import _`。對待這種問題,一個比較好的解決方案是,視其爲編譯警告而非編譯錯誤。可是Go語言開發者很執拗,不允許這種折中方案。
建立對象的方式,調用new函數、調用make函數、調用New方法、使用花括號語法直接初始化結構體,你選哪種?很差選擇,由於沒有一個固定的模式。從實踐中看,若是要建立一個語言內置類型(如channel、map)的對象,一般用make函數建立;若是要建立標準庫或第三方庫定義的類型的對象,首先要去文檔裏找一下有沒有New方法,若是有就最好調用New方法建立對象,若是沒有New方法,則退而求其次,用初始化結構體的方式建立其對象。這個過程頗爲周折,不像C++、Java、C#那樣直接new就好了。
沒有構造函數還好說,畢竟還有自定義的New方法,大體也算是構造函數了。沒有析構函數就比較難受了,無法實現RAII。額外的人工處理資源清理工做,無疑加劇了程序員的心智負擔。沒人性啊,還嫌咱們程序員加班還少嗎?C++裏有析構函數,Java裏雖然沒有析構函數可是有人家finally語句啊,Go呢,什麼都沒有。沒錯,你有個defer,但是那個defer問題更大,詳見下文吧。
Go語言設計defer語句的出發點是好的,把釋放資源的「代碼」放在靠近建立資源的地方,但把釋放資源的「動做」推遲(defer)到函數返回前執行。遺憾的是其執行時機的設置彷佛有些不甚合理。設想有一個須要長期運行的函數,其中有無限循環語句,在循環體內不斷的建立資源(或分配內存),並用defer語句確保釋放。因爲函數一直運行沒有返回,全部defer語句都得不到執行,循環過程當中建立的大量短暫性資源一直積累着,得不到回收。並且,系統爲了存儲defer列表還要額外佔用資源,也是持續增長的。這樣下去,過不了多久,整個系統就要由於資源耗盡而崩潰。像這類長期運行的函數,http.ListenAndServe()就是典型的例子。在Go語言重點應用領域,能夠說幾乎每個後臺服務程序都必然有這麼一類函數,每每還都是程序的核心部分。若是程序員不當心在這些函數中使用了defer語句,能夠說後患無窮。若是語言設計者把defer的語義設定爲在所屬代碼塊結束時(而非函數返回時)執行,是否是更好一點呢?但是Go 1.0早已發佈定型,爲了保持向後兼容性,已經不可能改變了。當心使用defer語句!一不當心就中招。
for in、make、range、channel、map等都僅支持語言內置類型,不支持用戶定義的類型(?)。用戶定義的類型無法支持for in循環,用戶不能編寫像make、range那樣「參數類型和個數」甚至「返回值類型和個數」均可變的函數,不能編寫像channel、map那樣相似泛型的數據類型。語言內置的那些東西,到處充斥着斧鑿的痕跡。這體現了語言設計的侷限性、封閉性、不完善,可擴展性差,像是新手做品——且不論其設計者和實現者如何權威。延伸閱讀:Go語言是30年前的陳舊設計思想,用戶定義的東西幾乎都是二等公民(Tikhon Jelvis)。
沒有泛型的話,List、Set、Tree這些常見的基礎性數據類型的接口就只能很醜陋:放進去的對象是一個具體的類型,取出來以後成了無類型的interface{}
(能夠視爲全部類型的基礎類型),還得強制類型轉換以後才能繼續使用,使人無語。Go語言缺乏min、max這類函數,求數值絕對值的函數abs只接收/返回雙精度小數類型,排序接口只能藉助sort.Interface無奈的迴避了被比較對象的類型,等等等等,都是沒有泛型致使的結果。沒有泛型,接口很難優雅起來。Go開發者沒有明確拒絕泛型,只是說尚未找到很好的方法實現泛型(能不能學學已經開源的語言呀)。現實是,Go 1.0已經定型,泛型尚未,那些醜陋的接口爲了保持向後兼容必須長期存在着。延伸閱讀:HN網友抱怨Go沒有泛型。
這一條一般是被看成Go語言的優勢來宣傳的。可是也有人不贊同,好比我。若是一個類型用Go語言的方式默默的實現了某個接口,使用者和代碼維護者都很難發現這一點(除非仔細覈對該類型的每個方法的函數簽名,並跟全部可能的接口定義相互對照),天然也想不到與該接口有關的應用,顯得十分隱晦,不直觀。支持者可能會辯解說,我能夠在文檔中註明它實現了哪些接口。問題是,寫在文檔中,還不如直接寫到類型定義上呢,至少還能獲得編譯器的靜態類型檢查。缺乏了編譯器的支持,當接口類型的函數簽名被改變時,當實現該接口的類型方法被無心中改變時,實現者可能很難意識到,該類型實現該接口的隱含約束事實上已經被打破了。又有人辯解說,我能夠經過單元測試確保類型正確實現了接口呀。我想說的是,明明能夠經過明確聲明實現接口,享受編譯器提供的類型檢查,你卻要本身找麻煩,去寫本來多餘的單元測試,找虐很爽嗎?Go語言的這種作法,除了減小一些對接口所在庫的依賴以外,沒有其餘好處,得不償失。延伸閱讀:爲何我不喜歡Go語言式的接口(老趙)。
Go語言裏面的if語句,其條件表達式不須要用小括號擴起來,這被做爲「代碼比較簡潔」的證據來宣傳。但是,你省掉了小括號,卻不能省掉大括號啊,一條完整的if語句至少還得三行吧,人家C、C++、Java均可以在一行以內搞定的(能夠省掉花括號)。人家還有x?a:b
表達式呢,也是一行搞定,你Go語言用if else寫至少得五行吧?哪裏簡潔了?
記得當年我寫了一個很簡單的程序,把全部系統環境變量的名稱和值輸出到控制檯,核心代碼也就那麼三五行,結果編譯出來把我嚇壞了:EXE文件的大小超過4MB。若是是C語言寫的一樣功能的程序,0.04MB都是多的。我把這個信息反饋到官方社區,結果人家不在意。是,我知道如今的硬盤容量都數百GB、上TB了……可您這種優化程度……怎麼讓我相信您在其餘地方也能作到不錯呢。(再次強調一遍,我全部的經驗和數據都來自Go 1.0發佈前夕。)
靜態編譯的程序固然是很好的,沒有額外的運行時依賴,部署時很方便。可是以前咱們說了,靜態編譯的文件尺寸很大。若是一個軟件系統由多個可執行程序構成,累加起來就很可觀。若是用動態編譯,發佈時帶同一套動態庫,能夠節省不少容量。更關鍵的是,動態庫能夠運行時加載和卸載,這是靜態庫作不到的。還有那些LGPL等協議的第三方C庫受版權限制是不容許靜態編譯的。至於動態庫的版本管理難題,能夠經過給動態庫內的全部符號添加版本號解決。不管如何,應該給予程序員選擇權,讓他們本身決定使用靜態庫仍是動態庫。一刀切的拒絕動態編譯是不合適的。
interface XXX{}
struct YYY{}
不是更簡潔嗎?前面加上type
關鍵字顯得羅嗦。if a != b { t.Fatal(...) }
。上面列出的是我目前還能想到的對Go語言的不爽之處,畢竟時間過去兩年多,還有一些早就遺忘了。其中一部分當然是小不爽,可能忍一忍就過去了,可是不少不爽積累起來,總會時不時地讓人難受,時間久了有自虐的感受。程序員的工做生活原本就夠枯燥的,何須呢。
必需要說的是,對於其中大多數不爽之處,我(Liigo)都曾經試圖改變過它們:在Go 1.0版本發佈以前,我在其官方郵件組提過不少意見和建議(甚至包括提交代碼CL),極力力排衆議,能夠說付出很大努力,目的就是但願定型後的Go語言是一個相對完善的、沒有明顯缺陷的編程語言。結果是使人失望的,我人微言輕、勢單力薄,不可能影響整個語言的發展走向。1.0以前,最佳的否認自我、超越自個人機會,就這麼遺憾地錯過了。我最終發現,不少時候不是技術問題,而是技術人員的問題。
這裏提到的「某些人」主要是兩類:1、負責專職開發Go語言的Google公司員工;2、Go語言的推崇者和腦殘粉絲。我跟這兩類人打過不少交道,不勝其煩。再次強調一遍,我指的是「某些」人,而不是全部人,請不要對號入座。
Google公司內部負責專職開發Go語言的核心開發組某些成員,他們傾向於閉門造車,執拗己見,對第三方提出的建議不重視。他們經常掛在嘴邊的口頭禪是:現有的作法很好、不須要那個功能、咱們開發Go語言是給Google本身用的、Google不須要那個功能、若是你必定要改請fork以後本身改、別幹提意見請提交代碼。不少言行都是「反開源」的。經過一些具體的例子,還能更形象的看清這一層。就留下做爲課後做業吧。
我最不能接受的就是他們對1.0版本的散漫處理。那時候Go還沒到1.0,初出茅廬的小學生,有很大的改進空間,是全面翻新的最佳時機,彼時不改更待什麼時候?1.0是打地基的版本,基礎不牢靠,等1.0定型以後,到處受到向後兼容性的牽制,束手縛腳,每前進一步都阻力重重。急於發佈1.0,過早定型,留下諸多遺憾,彰顯了開發者的功利性強,在技術上不追求盡善盡美。
Go語言的核心開發成員,他們平常的開發工做是使用C語言——Go語言的編譯器和運行時庫,包括語言核心數據結構和算法map、channel、scheduler,都是C開發的——真正用本身開發的Go語言進行實際的大型應用開發的機會並很少。雖然標準庫是用Go語言本身寫的,但他們卻沒有大範圍使用標準庫的經歷。實際上,他們缺乏使用Go語言的實戰開發經驗,每每不知道處於開發第一線的用戶真正須要什麼,沒法作到設身處地爲程序員着想。缺乏使用Go語言的親身經歷,也意味着他們不能在平常開發中,及時發現和改進Go語言的不足。這也是他們每每自我感受良好的緣由。(2016年5月15日補記:2015年8月Go 1.5版本以後再也不使用C語言開發。)
Go語言社區裏,有一大批Go語言的推崇者和腦殘粉絲,他們知足於現狀,不思進取,到處維護心中的「神」,容不得批評意見,不支持對語言的改進要求。當年我對Go語言的不少批評和改進意見,極少獲得他們的支持,他們不但不支持還給予打擊,我就納悶了,他們難道不但願Go語言更完善、更優秀嗎?我後來才意識到,他們跟喬幫主的蘋果腦殘粉絲們,言行一脈相承,具備極端宗教傾向,神化主子、打擊異己真是竭盡全力呀。簡簡單單的技術問題,就能被他們上升到意識形態之爭。現實的例子是蠻多的,有興趣的到網上去找吧。正是由於他們的存在,致使更多理智、清醒的Go語言用戶沒法真正融入整個社區。
若是一個項目、團隊、社區,處處充斥着讚美、孤芳自賞、自我知足、不思進取,排斥不一樣意見,拒絕接納新方案,我想不到它還有什麼前進的動力。逆水行舟,是不進反退的。
2016年5月15日補記:@netroby:「Golang社區的神經病和執拗,我深有體會。我曾經發過Issue,請求Golang官方,能爲doc加上高亮,這樣瀏覽器閱讀文檔的時候,能快速閱讀代碼參考。可是被各類拒絕. 他們的理由是不少開發者不喜歡高亮。」 https://github.com/golang/go/issues/13178
2016年5月15日補記:C++天才人物、D語言聯合創始人Andrei Alexandrescu:「Go所走的路線在一些問題上持有極其強硬和死板態度,這些問題有大有小。在比較大的方面,泛型編程被嚴格控制,甚至貶低到只有"N"個字;有關泛型編程的討論都是試圖去勸阻任何有意義的嘗試,這已經足夠讓人以爲恥辱。從長遠來看,技術問題的政治化是一種極其有害的模式,因此但願Go社區可以找到修正它的方法。」 http://www.csdn.net/article/2015-12-20/2826517
我始終堅持一個很有辯證法意味的哲學觀點:在更好的替代品出現以前,現有的就是最好的。失望是沒有用的,抱怨是沒有用的,要麼接受,要麼逃離。我曾經努力嘗試過接受Go語言,失敗以後,註定要逃離。發現更好的替代品以後,無疑加速了逃離過程。還有比Go語言更好的替代品嗎?固然有。做爲一個屌絲程序員,我應該告訴你它是什麼,可是我不說。如今還不是時候。我如今不想把這兩門編程語言對立起來,引起另外一場潛在的語言戰爭。這不是此文的本意。若是你非要從現有信息中推測它是什麼,那徹底是你本身的事。若是你原意等,它或許很快會浮出水面,也未可知。
我不原意被別人表明,也不肯意表明別人。這篇文章寫的是我,一個叫Liigo的80後屌絲程序員,本身的觀點。你徹底能夠主觀地認爲它是主觀的,也徹底能夠客觀地覺得它是客觀的,不管如何,那是你的觀點。
這篇文字是從記憶裏收拾出來的。有些細節雖可考,而不值得考。——我早已逃離,不肯再回到當年的場景。文中涉及的某些細節,可能會由於些許誤差,影響其準確性;也可能會由於缺乏出處,影響其客觀性。若是有人較真,非要去核實,我相信那些東西應該還在那裏。
Go語言也非上文所述一無可取,它固然有它的優點和特點。讀者們判斷一件事物,應該是優劣並陳,作綜合分析,不能單聽我一家負面之言。可是它的那些不爽之處,始終讓我不爽,且不能從其優秀處得以徹底中和,這是我不得不放棄它的緣由。
Liigo 2014-4-29 補記1:
Go語言社區還有一個很奇特的現象,就是中國社區獨大,國外社區要小的多。有外國網友還專門寫了一篇文章研究《爲何Golang中國社區獨大》這個問題(文中也提到了我這篇博文)。一般來講,在IT和軟件領域,向來都是國外先進國家引領技術潮流,而後國內緩慢跟進。而到了Go語言這裏,偏偏反過來了,彷佛暗示着在國外的主流軟件開發技術人員並不怎麼待見Go語言,Go只是在國內受到一幫人的盲目推崇而已,至於這幫人的眼光如何,反正我不看好。
Liigo 2014-4-29 補記2:
著名的編程語言研究專家王垠寫了一篇《對 Go 語言的綜合評價》(晚於本博文發表約三五天),也是整體上持批判態度,看衰Go語言。讀者們能夠對照閱讀。
Liigo 2014-4-29 補記3:
Go語言的擁護者們,彷佛連Go語言的「核心優點」都說不出幾條。知乎上頗有人氣的一條問答《爲何要使用 Go 語言,Go 語言的優點在哪裏》,連靜態編譯、GC、跨平臺都拿出來講了(無視C/C++/Java),甚至連簡單易學(無視Python/易語言)、「豐富的」標準庫(跟誰比?敢跟Java/C#/Python比麼?)、好用的工具鏈(gofmt)都扯出來了,可見除了「併發、網絡」以外,他們也講不出另外的什麼核心優點了,只能靠一些周邊的東西湊數。
Liigo 2015-1-31 補記4:
全世界認爲Go語言很差的可不僅是我Liigo一我的。國外著名的問答網站Quora上面有我的氣很高的提問,「爲何不要用Go語言」(英文網頁),看看那排名最前的兩個答案,以及廣大程序員們給這兩個答案的數百個「贊」,都足以說明Go語言自身的問題是客觀存在的。人民羣衆的眼睛是雪亮的。
Liigo 2015-4-1 補記5:
文中1.10(黑魔法)和1.12(接口)章節增長了兩處「延伸閱讀」連接,被引用的連接後面均有大量網友評論。此舉主要是爲了說明本文觀點並不是一家之言。
Liigo 2015-5-29 補記6:
補充說明Go語言直到2015年下半年1.5發佈後才將GOMAXPROCS設置爲大於1的默認值(HN),他們文中認可以前一直默認設置爲1是由於調度器不完善(與我此文最初發表時的猜想一致)。
Liigo 2015-6-2 補記7:
補充兩篇英文:Why Go Is Not Good(做者Will Yager重點批評了Go語言的設計不佳甚至是倒退),Leaving Go(做者Danny Gratzer放棄Go語言的緣由主要是:沒有泛型,充滿黑魔法)。這兩篇文章都是針對具體問題作具體分析的,與本文寫做精神一致,務實不務虛。其中提到的對Go語言不滿的地方,本文也多有涉及,結論相似。
Liigo 2015-7-2 補記8:
前兩天網上出現了一篇本文的駁文,《駁狗屎文 "我爲何放棄Go語言"》,做者是chai2010,請讀者們參照閱讀,順便領略一下本文後半部分描述過的Go粉的"風采"。(這篇駁文至少有兩個好處:1 它全文引用了本文(便於讀者參照);2 使用了本文當時的最新版(包含了補記7)。)
Liigo 2015-7-3 補記9:
文中1.5節(垃圾回收器/GC)增長 「Stop the world」 相關的三個連接。
Liigo 2015-7-17 補記10:
文中1.11節(泛型)增長來自HN的延伸閱讀連接,開發者們抱怨Go欠缺泛型支持。
Liigo 2016-3-3 補記11:
文中1.5節(垃圾回收器/GC)末尾增長一段,再次提示開發者重視Go語言GC的潛在問題。
Liigo 2016-5-15 補記12:
文中第2節(我爲何對Go社區的人不爽)增長netroby和D語言聯合創始人的現身說法。補充說明Go 1.5後再也不使用C語言開發。
關於對做者傾向性質疑的聲明:
讀者看到本文全都是Go語言負面性的內容,沒有涉及一點Go語言好的地方,於是質疑做者的盲目傾向。出現這種結果徹底是由於文章主題所限。此前本文末尾也簡單提到過,評估一件事物,應當優劣並陳,優點項加分,劣勢項減分,作綜合評估分析。若是有突出的重大優點,則能夠容忍一些較大的劣勢;但若是有致命的劣勢或多項大劣勢,則再大的優點也沒法與之中和。中國乒乓球界講領軍人物必須作到「技術全面,特長突出,沒有明顯弱點」,我甚爲贊同。用這句話套用Go語言,能夠說「技術不全面(人家本身說成簡潔),有一點特長(併發),有明顯的弱點(包括但不限於本文列出的這些)」。如此一來,優點都被劣勢中和了,劣勢仍是那麼突出,天然是得負分,天然是棄用,天然是沒有好印象。我在這裏能夠說觀點鮮明、態度明確,不和稀泥。與其看那些盲目推崇Go語言的人和文章,籠統的說「好」,不如也順便看看本文,具體到細節地說「很差」。凡是具體到細節的東西,都是容易證明或證僞的,比籠統的東西(不管是"黑"仍是"粉")可信性更高一些。
關於對做者陰謀論的聲明:
有某些陰謀論者(例如謝某),說我因一個Pull Request被Go開發者拒絕而「懷恨至今」,暗示此文是故意報復、抹黑Go語言。我對Golang有恨嗎?固然是有的,那是一個不爽接一個不爽(如本文一一羅列的那些),逐步累積,由量變造成質變的結果,是我對Golang綜合客觀評估以後的主觀態度,並不是由哪個單獨的事件所主導。要說Pull Request被拒絕,Rust開發者拒絕個人PR次數還少嗎?好比 https://github.com/mozilla/rust/pull/13014 和 https://github.com/liigo/rust/tree/xp (https://github.com/rust-lang/rust/issues/12842),要是再算上被拒的Issues,那就多的數不清了。我顯然不可能由於某些個別的事件,影響到我對某個事物的綜合評估(參見前文)。那本文是「故意抹黑」Go語言嗎?我以爲不是,理由有二:一、這是做者的主觀感覺,二、這些感覺是以許多客觀事實爲基礎的。若是本文一一列出的那些現象,是不存在的,是虛構出來的,是憑空生成的,那麼做者必定是「低級黑」。問題是,那些都是客觀存在的事實。把事實說出來,怎麼能叫「黑」呢?歡迎讀者客觀而詳細的指正本文中的全部錯誤。
參考資料:
http://blog.csdn.net/liigo/article/details/23699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