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8-30 深圳 鵬威酒店 第一天爲杜靜老師(博客的觀點仍是比較好的),後兩天爲盧海強老師(不知道盧海強老師是不是網絡上搜索到的主攻PMP的,若是是轉型很是棒。)網絡
如下要點不分無輕重之分,敬請留意。對象
1,關於法律解釋:特殊優於通常;新優於舊。博客
2,政府採購法與招標法的管轄是一個有趣的要點:主要從幾個維度:範圍(是不是政府機關的範圍)、資金來源(是否歸入預算管理)、對象(是不是政府採購目錄範圍內或採購對象金額大於200萬元)。有點糊塗了,程序區分:1)是不是政府採購項目,若是是看2項,若是不是本身玩;2)是不是工程及相關,若是不是政府採購法管,是招標法管。效率
3,國家管理比較複雜,有各部委管理文件,每一個細分,對同一性質的事有不一樣的解釋。首先看看這個項目歸誰管,就聽誰的。搜索
4,各類採購方法都有本身的適用範圍,有優點也有劣勢。無非從時間、金錢、過程複雜度、影響程度來考量便可。程序
5,招標利用的是人性的恐懼;拍賣利用的是人性的貪婪。方法
6,競價與詢價採用的區別在於質量問題是否考慮完備,無所顧忌的狀況下,競價也可。但競價易出現衝動的後果,致使項目複雜。技術
7,招標缺點明顯:費時費錢還複雜;但也有優勢:可造成充分的競爭,下降成本,規範,保證完成的質量。項目
8,談判:對項目認識不清的時候,談判能夠幫助梳理技術路線和造成解決方案。文件
9,招標是19世紀英法戰爭期間出現的,英國佬的發明。
10,採購人的困境:本身採購的東西永遠不如投標人專業;對於採購的行情永遠不如投標人清楚。招標能夠隱藏此缺點。
11,招標就是經過投標人之間的競爭來達到本身的目標。
12,關於無效標和廢標:杜老師認爲工做人員幹掉的叫無效標,評委幹掉的叫廢標;盧老師認爲廢標僅僅指政府採購項目的廢止(不作了),其他都叫投標停止或者投標無效。
13,對於開標後不足三家的,各部委規定不一。但注意開標後不足三家,不必定要停止評標;若是不影響競爭(?),也可評出。
14,低於成本價違規,廢除此條。只有對方能保證明施項目,價格越低越好。關鍵在於合同的約束上要明確。
15,招標文件的編制原則:合法、合規、合情、合理。
16,公法:政府機構遵照的,法律規定的才作;私法:企業和個體遵照的,法無禁止可作。
17,招標是爲提升項目的效率而生,不是爲反腐敗而生。(招標也有腐敗產生。)
18,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是一種思想方法,不是最終的價格;須要考慮全部應當考慮的因素。
19,關於異議、質疑和投訴:政府採購用質疑,投訴須要先進行異議或質疑。不然不予接受。
20,招標終究是花別人的錢來辦別人的事;所以須要有關法律來規範約束。
21,招投標適用的前提:誠信體系,買方市場,信息不對稱,招標費用小於節約的成本。
22,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是法律的出發點,當問題繁瑣到不能應用條款解決,就回到此處。
23,招投標法的出臺背景是多個大型工程質量不過關,所以其主要是保證工程的質量,尤爲是大型的建築工程等;並擴大到其餘的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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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老師講的要點,兩位老師均提出綜合評估法與經評審的最低價法的優劣,認爲仍是應該採用國際上通行的經評審的最低價法。考慮到編制招標文件的人對本身的東西不必定很清楚,國內一般採用綜合評估法。我以爲,仔細推敲此二者,其實應該是一個東西:能夠採用映射的方式把上面的一種方法映射到另外一種上。
但深圳市的評定分離,我也不贊同:評定分離主要是擔憂因不清楚本身的項目而制定的招標文件沒法肯定到合適的供應商;但招標人爲什麼不先搞清楚本身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