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源軟件許可協議簡介

英文原文:A Short Guide To Open-Source And Similar Licensesphp

  不少軟件開發者和設計者都有將本身的軟件做品以開源的形式公之於衆的想法。他們但願其餘人也能夠分享本身的做品,使用本身的做品。開源社區之因此能蓬勃發展就是由於人們有這樣的願望。開源軟件如此的豐富,任何你能想到的應用領域裏都能找到它們的身影。 大部分的設計人員都已經把使用開源軟件和開源代碼做爲平常工做不可缺乏的一部分了(WordPress, Drupal 和許多其它的內容管理系統都是開源軟件)。html

  可是不少的軟件做者和設計者都對各類不一樣的開源許可協議的內容和含義不甚了了。當你選擇了某種開源許可協議時,你都放棄了哪些權力?在沒有能明白各類開源協議的確切含義前,在不知道它們最適用於什麼狀況下時,軟件開發者不可能在關於哪一個許可協議最適合本身的軟件的問題上作出準確的抉擇。web

  什麼是軟件許可協議?

  關於究竟什麼是許可協議的問題上有不少事實而非的說法。當你給軟件附上許可證時,意味着你將保留對軟件的全部權利。你將對你的做品擁有原創版權(或者是專利權,若是你申請到了)。許可協議用來受權其餘人具備某種使用你的做品的權利。apache

  依靠許可協議將你的做品對外開源或者對你的做品的各個方面逐一進行受權,是一個不錯的方法。一旦對外開源,你將失去全部對你的做品的版權,別人也沒有義務將你標註爲做品的原創者或捐獻者。而我說的後一種狀況裏,估計你須要從設計和開發的工做中抽出更多的時間來處理遇到的各類侵權問題。服務器

  開源許可協議令人們免去了研究那些專業的許可條款的麻煩,令人們更方便的對開源項目貢獻出本身的代碼。並且它還能保護你做爲做品的原創做者,確保你至少擁有因爲貢獻參與而帶來的署名榮譽。它還能用來阻止其餘人企圖聲明對你的做品擁有全部權的行爲。dom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通用公共許可協議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ce 通用公共許可協議 (GPL) 能夠說是在開源項目中使用最普遍的一種協議來。 GPL 對開發開源軟件的開發者們在權利上進行了周詳的承認和保障。本質上講,它容許用戶對軟件進行合法的拷貝,傳播和修改。這意味着你能夠:ide

  • 隨意複製。

    把它拷貝到你本身的服務器上、你的客戶的服務器上、你本身的電腦上,基本上任何你能想到的地方。對你拷貝的數量也沒有任何限制。(譯者按:中國人用盜版用慣了,估計對這點會很不覺得然。)網站

  • 隨意傳播。

    在你的網站上作一個下載連接進行下載。拷貝到你的移動硬盤裏送人。把原代碼打印出來,站在屋頂散發(最好別這樣作,會浪費紙,並且影響環境清潔)。ui

  • 收費傳播
    若是你想經過發放這種軟件來收取費用,你能夠把它放到你的網站上出售,或者經過其它你能夠作到的方式達到你的目的。 可是, 你必須將一份GNU GPL 協議和你賣出的軟件一塊兒給買主,以讓買主知道這種軟件是能夠經過其它途徑免費得到的。最好是事先人知道這些,以及你爲何要出售它們。
  • 隨意修改。
    若是你想增長或刪減一些功能,那就幹吧。若是你想在其它項目裏使用它裏的一部分代碼,也是容許的。只是有一點,這個其它項目也必須是使用 GPL 受權的。

  請注意一個很是重要的概念:對源代碼的傳播和對已編譯代碼的傳播是兩個徹底不一樣的事情。所以,有些應用程序的許可協議對着兩種形式的代碼分別進行了不一樣的使用受權。 更多的信息能夠參考文章 GPL 協議實用手冊 (做者 @PierreJoye)。要想使用
  GPL, 你還必須在代碼裏添加一些協議相關信息,還要有一份許可協議的副本拷貝。設計

  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次通用公共許可協議

  你還須要瞭解另一種 GNU 許可協議: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ce 次通用公共許可協議 (LGPL)。它對做品的使用保留了更少的權利。一般,LGPL 適用於一些類庫,它容許這些類庫可以被非GPL或非開源軟件引用。由於 GPL 要求,要想使用 GPL 保護下的代碼,你必須把你的軟件也置於 GPL 協議之下。開發者不可以在商業的和具備私有權的軟件裏使用GPL協議下的程序。而 LGPL 放棄了這些限制,它不要求其它程序也必須使用相同的協議才能使用這些代碼程序。

  BSD 許可協議

  BSD 協議有不少分支,它們都表明了一種寬鬆的自由軟件協議,相對其它協議,例如GPL,來講,它們對軟件的傳播給予了更少的限制。
  在這種協議的各類版本中,有兩個版本格外的重要: 新 BSD 協議/修訂版 BSD 協議和簡化 BSD 協議/FreeBSD 協議。這兩類協議都實現的對 GPL 兼容的自由軟件協議,並且被 Open Source Initiative 承認爲開源軟件協議。

  新 BSD 協議(」3-clause license」)無任何限制的容許你以任何目的二次分發這種軟件,惟一的要求是必須保留拷貝權的聲明和協議裏的軟件權利放棄條款。這種協議還有一個限制,未經許可不得使用這個做品的全部曾經捐助者的署名。 新 BSD 協議和簡化 BSD 協議的最主要的區別是後者刪除了署名條款。

  MIT 許可協議

  MIT 協議應該是在流行的開源協議中最簡短的、使用最普遍的一種協議。它的條款很是的寬鬆,並且跟其它協議相比更自由。 這種協議最基本的條款 ( the information that it is provided without warranty, which comprises the final paragraph)
以下:

特此受權,任何人均可免費得到這個軟件以及相關文檔(the 「Software」)的拷貝,能夠無限制的使用這個軟件,包括無限制的權利去使用、複製、修改、合併、發佈、附加從屬協議,以及/或者出售軟件的拷貝, 同時,爲了讓軟件的提供者有權利作到這些,下面的條件必須遵照:

上面的拷貝權聲明和許可聲明必須包含在全部的這個軟件拷貝里和實際分署部分裏。

  這也就是說:

  • 你能夠隨意使用,複製,修改這個軟件。沒有人可以阻止你在任何工程裏使用它,你能夠複製任意次數、以任何形式,或按你的願望修改它。
  • 你能夠向外免費發放,或出售。你能夠隨意的分發它,沒有任何限制。
  • 惟一的限制是你必須接受協議條款。

  MIT 協議是目前最少限制的協議。它基本上就是任何人能夠對這個協議下的軟件的作任何的事情,只要你能承認這個協議。

  Apache 許可協議

  Apache 許可協議, 2.0 版本, 授予了用戶大量的權利。這些權利能夠應用於拷貝權,也能夠用於專利權。由於不少許可協議只能適用於拷貝權,不適用於專利權,因此這個靈活性就成了讓有專利的開發者們選擇許可協議時的一個顯著參考因素 (要想明白二者之間的不一樣,請參考 How Stuff Works 上的這篇文章)。

  下面是關於 Apache 許可協議所容許的事項的詳細說明:

  • 權利永恆

    一旦被受權,權利永久不失。

  • 權利無疆界。

    在一個國家裏被受權,形同於在全部國家被受權。例如,你在美國,但許可權最初在印度被授予,你一樣可使用這個被受權的程序。

  • 受權無需付費和支付酬勞。

    你既不須要在使用以前支付任何的費用,也無需在每次使用時支付任何的費用,或者其它相似狀況。

  • 權利不排他。

    使用這種許可協議下的軟件時,不妨礙你使用其它軟件。

  • 權利不可變動。

    權利一旦授予,不可剝奪。也就是說,你在使用這個軟件的過程當中,你無需擔憂這種狀況:當你開發出了使人羨慕的基於這種受權軟件的衍生產品時,有人忽然跳出來對你說,「抱歉,你將再也不被容許使用這個程序。」(在這個協議裏有個條款聲明:若是你控告別人在這個許可協議下的產品有侵犯專利的行爲,那你的受權將會自動終止,但這只是適用於有專利權的做品。只要你不搞有專利做品的訴訟,你永遠無需擔憂這種問題。)

  對再分發的做品還有個特殊要求,總的就是說要給予這些程序的做者和許可協議的維護者適當的名譽。

  Creative Commons 知識共享協議

  Creative Commons (CC) 許可協議並不能說是真正的開源協議,它們大可能是被使用於設計類的工程上。 CC 協議種類繁多,每一種都受權特定的權利。 一個 CC 許可協議具備四個基本部分,這幾個部分能夠單獨起做用,也能夠組合起來。下面是這幾部分的簡介:

  • 署名

    做品上必須附有做品的歸屬。如此以後,做品能夠被修改,分發,複製和其它用途。

  • 相同方式共享

    做品能夠被修改、分發或其它操做,但全部的衍生品都要置於CC許可協議下。

  • 非商業用途

    做品能夠被修改、分發等等,但不能用於商業目的。但語言上對什麼是「商業」的說明十分含糊不清 (沒有提供精確的定義),因此你能夠在你的工程裏對其進行說明。例如,有些人簡單的解釋「非商業」爲不能出售這個做品。而另一些人認爲你甚至不能在有廣告的網站上使用它們。 還有些人認爲「商業」僅僅指你用它獲取利益。

  • 禁止衍生做品

    這意味着你能夠複製和分發它們,但你不能以任何方式修改它們,或基於它們進行二次創做。

  上面提到過, CC 許可協議的這些條款能夠自由組合使用。大多數的比較嚴格的CC協議會聲明 「署名權,非商業用途,禁止衍生」條款,這意味着你能夠自由的分享這個做品,但你不能改變它和對其收費,並且必須聲明做品的歸屬。這個許可協議很是的有用,它可讓你的做品傳播出去,但又能夠對做品的使用保留部分或徹底的控制。最少限制的CC協議類型當屬 「署名」協議,這意味着只要人們能維護你的名譽,他們對你的做品怎麼使用都行。

  CC 許可協議更多的是在設計類工程中使用,而不是開發類,但沒有人或妨礙你將之使用與後者。只是你必需要清楚各部分條款能覆蓋到的和不能覆蓋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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