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設計體會(3001)產品與項目

     產品和項目到底有什麼區別,擴展開說,作產品和作項目最大的不一樣在哪裏?產品經理和項目經理(都是PM,有時候本身都搞不清說的哪個)職責的不一樣在哪裏?一直困擾了我很長時間,直到2007年秋天,開始有了一點淺淺的體會,姑且隨便說說。
     有一個比喻,你找裁縫作一件衣服,對於裁縫來講就是一個項目,而服裝廠要作一批成衣,那就算一個產品。現實一點的例子,阿里旺旺的E客服功能是一個項目,而阿里旺旺就是一個產品;網店版子賬號模塊是一個項目,而阿里軟件網店版就是一個產品。
     項目是定製的,個性化的,爲了知足一個或一批特定的客戶需求;而產品是服務一個用戶羣的,通用的。這就意味着,項目要服務好那個特定的客戶;而產品不能爲了個別用戶的需求去定製,必須考慮用有限的資源去知足更多的、能有更多回報的用戶。
     項目是相對短時間的,較少後續工做的,能夠結束的(稱爲「結項」);產品是相對長期的,不存在所謂的「結束」,只能是「生命週期完結」。因此不可能有一個已經「完成」的產品,只存在不斷完善中的產品,直到這個產品被新產品替代,已經沒有存在的價值,它纔會「生命週期完結」。
     因此,產品不能作成項目,但有的時候產品越作愈加現,繼續作下去的話,那些功能只能知足產品的部分用戶,爲了不把產品作成項目的集合體而臃腫不堪,咱們就須要細分市場了,這時候產品可能就要升級爲「產品線」,下面按不一樣的細分市場,推出不一樣的產品,表現形式上或者叫版本、模塊、什麼都行,但本質仍然不是項目。通常來講一個互聯網產品上線半年到一年後,再發展就要碰到這個問題了。
     而對於兩個PM,各自看中的基本修養也有很大區別。
     Project M項目經理,看中的是執行力與控制力,項目經理決定誰來作,什麼時候作,是正確的作事。他是接到一個任務,「我要把它完成」!
     Product M產品經理,看中的是判斷力與創造力,產品經理決定作不作、作多少、作什麼,是作正確的事。他是產生一個想法,「我要把它實現」!
     一個外部驅動,一個內部驅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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