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職稱下來幾個名額,領導讓單位職稱應聘,結果全應聘在了一個科室的人員裏,別的科室沒人應聘上。甲的表現,當即去找領導,要求減小工做份額,而後對工做馬馬虎虎,會也說不會,不會的也不學,經常跑掉,得過且過;乙,當即去找領導,換工做,結果換成了倒班的工做,基本不用大腦,再也不承擔重要工做。最近有機會近距離觀看了乙的工做過程,就是看電腦對幾個數據,對了,掀過去。這種工做沒有文憑也算輕鬆的工做了,乙的專業是一點也沒用上。並且不習慣上夜班,一到凌晨五點左右,就會很不舒服。並且收入也很縮水。最主要的是,本身的能力會只能退步了。
由此感受,人在職場,必定不要衝動行事。
第一,要充分的考慮一下,本身在單位的能力是否是屬於比較強的,不強的話,任性作事絕對沒好後果;第二,就是屬於強的,還要看領導的重視程度,由於單位不是領導本身家裏開的,人才少一個多一個不會影響到他的收入和地位,而且若是領導又不是愛單位如家的話是不會在意人才的去留的。最後最重要的是,換個地方最基本必須是對本身可取,比方說收入會大幅提升,又比方說,能力會提升。若是一個方面也不佔,實在是沒有必要的。
退一步說,領導既然這樣作,確定也會考慮到一些人的態度,應該也做了思想鬥爭,有了思想準備了。因此沒有好的去處的話,就不要衝動了。不然對本身會更加不利。
這裏舉一個很正能量的例子。另外一個同事,在一個收入比較高的部門。領導忽然通知她,讓她去另外一個部門去上班,那個部門收入很不可靠,並且可能嚴重縮水。她堅定不一樣意,可是並非跟領導吵架,而是跟領導說,我有兩個孩子,我得有能力養他們。抗着不動,同時也作好了準備,領導非讓去,就走人。這期間也拿下了一個證實能力的證書,如走人,帶着證書,也是比較容易找工做了。固然,工做該幹什麼就幹什麼,絕不含糊,不帶情緒。結果抗了一段時間,領導就算了,沒讓她去,留下了。如今,這夥計拿着較高的薪水,工做也有能力,混得不錯。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