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答上面問題以前,咱們必定要了解JVM在進行垃圾回收時的機制,首先:算法
1、可達性算法
要知道對象何時死亡,咱們須要先知道JVM的GC是如何判斷對象是能夠回收的。JAVA是經過可達性算法來來判斷對象是否存活的。這個算法的基本思路就是經過一系列的稱爲「GC Roots」的對象做爲起始點,從這些節點開始向下搜索,搜索所走過的路徑稱爲引用鏈,當一個對象到GC Roots 沒有任何引用鏈相連時,則證實此對象是不可用的。this
在JAVA語言中,能夠做爲GC Roots的對象包括下面幾種:線程
* 虛擬機棧(棧幀中的本地變量表)中引用的對象。對象
* 方法區中類靜態屬性引用的對象隊列
* 方法區中常量引用的對象內存
* 本地方法棧中JNI(即通常說的Native方法)引用的對象資源
引用計數算法:這也是一個判斷對象是否存活的算法,相對於可達性算法較爲簡單,判斷效率也很高,可是沒有在JAVA中使用。給對象中添加一個引用計數器,每當一個地方引用它時,計數器值就加1;當引用失效時,計數器就減1;任什麼時候刻計數器爲0的對象就是不可能再被使用的。
虛擬機
2、引用
JDK1.2以後,JAVA將引用分爲強引用(Strong Reference)、軟引用(Soft Reference)、弱引用(Weak Reference)、虛引用(Phantom Reference)。效率
* 強引用:相似Object obj = new Object()這類引用,只要引用還在,垃圾收集器就不會回收掉被引用的對象。變量
* 軟引用:系統發生內存溢出異常以前,會把軟引用的對象列進回收範圍之中進行第二次回收。若是此次回收尚未足夠的內存,纔會拋出內存溢出異常。
* 弱引用:只要進行垃圾回收,就會回收掉引用關聯的對象。
* 虛引用:不會對生存時間構成影響,惟一的目的是對象被回收時收到一個系統通知。
3、對象的復活及finalize()方法
即便在可達性算法中不可達的對象,也並不是是「非死不可」的,這時候它們暫時處於「緩刑階段」。要真正宣告一個對象的死亡,至少要經歷兩次標記過程:若是對象在進行可達性分析後發現沒有與GC Roots 相鏈接的引用鏈,那它將會被第一次標記而且進行一次篩選,篩選的條件是此對象是否有必要執行finalize()方法。當對象沒有覆蓋finalize()方法,或者finalize()方法已經被虛擬機調用過,虛擬機將這兩種狀況都視爲「沒有必要執行」。
若是這個對象被斷定爲有必要執行finalize()方法,那麼這個對象將會放置在一個叫作F-Queue的隊列之中,並在稍後由一個由虛擬機自動創建的、低優先級的Finalizer線程去執行它。這裏所謂的「執行」是指虛擬機會觸發這個方法,但並不承諾會等待它運行結束,這樣作的緣由是若是一個對象在finalize()方法中執行緩慢,或者發生了死循環(更極端的狀況),將極可能會致使F-Queue隊列中其餘對象永久處於等待,甚至致使整個內存回收系統崩潰。
finalize()方法是對象逃脫死亡命運的最後一次機會,稍後GC將對F-Queue中的對象進行第二次小規模的標記,若是對象要在finalize()中成功拯救本身——只要從新與引用鏈上的任何一個對象創建關聯便可,譬如把本身(this關鍵字)賦值給某個類變量或者對象的成員變量,那麼在第二次標記時它將被移除出「即將回收」的集合;若是對象這時候尚未逃脫,那麼基本上它就真的被回收了。
總結:finalize()並非必需要執行的,它只能執行一次或者0次。若是在finalize中創建對象關聯,則當前對象能夠復活一次。Finalizer線程不保證必定執行finalize方法,由於此線程的優先級很低,得到CPU資源有限;並且這樣會避免finalize執行緩慢或者發生死循環,從而致使整個GC奔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