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關注web領域的快速開發,雖然本身用PHP已經很順手了,可是他那蛋疼的語法,讓我這種喜歡優雅開發的人會以爲很累。因此一直對號稱敏捷開發旗幟的ROR有着濃厚的興趣,但一直苦於沒有時間去深刻研究。最近終於下定決心要摘下這顆寶石,這一系列文章只是我學習過程當中的筆記,你們若是以爲有錯誤的地方還請指出,畢竟我在ruby領域是一個徹徹底底的初學者html
Mac其實已經內置了Ruby,可是版本不是最新的,在Ruby官網上我得知最近的版本是2.1.4
,而Mac上是1.9.x
。web
這個問題之前可能很複雜,如今有了rvm之後就很簡單了segmentfault
RVM 是 Ruby enVironment Manager 的簡寫,它能夠幫你方便的管理ruby環境,能夠在同一臺機器上安裝不一樣的Ruby版本並切換ruby
安裝RVM僅需一行代碼bash
curl -L get.rvm.io | bash -s stable
而後安裝最新版Ruby,一樣也只需一行代碼框架
rvm install 2.1.4
OK,全部的工做已經完成,運行ruby --version
你就能夠看到版本已經更新了。curl
Ruby的文檔不少,中文的英文的都有,我我的不喜歡一開始就讀API,由於可能會像無頭的蒼蠅,因此找了一圈以後發現 Chris Pine 撰寫的 《Learn to Program》 是比較適合初學者的。編輯器
雖然它有不少細節沒照顧到,雖然它很簡略就區區10頁,可是它把這個語言的重點都照顧到了,並且不會一開始就嚇到你。post
我已經不打算折騰編輯器了,建議你們直接花錢買 RubyMine 好了,一步到位。學習
雖然我有過其餘語言的基礎,甚至還很熟悉 CoffeeScript,可是剛剛接觸 Ruby 的
轉載自個人博客:http://www.l4zy.com/posts/learning-ruby-day-1.html
時候仍是有點不適應,它的語法太靈活了,因此就有了這個問題
http://segmentfault.com/q/1010000000760789
我想我大概開始漸漸瞭解爲啥 Ruby 開發這麼優雅的緣由了,它老是讓你儘可能使用一個 best way
,這樣你們沒必要把大把時間花在尋找哪一個方案去達到目的,而是去思考我已經有了這些最佳方案,如何經過它們達到目的。
這也就是爲啥PHP的框架如此之多,並且互相不買帳,由於它的哲學與 Perl 一脈相承 -- 一個問題沒有最優解,但有不少解。而 Ruby 的世界就簡單的多,你們都圍繞在 Rails 周圍,不斷完善它,但又保持風格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