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st與#define的區別

一、const

(1)爲何須要const成員函數?

        C中經常使用:「 #define 變量名 變量值」定義一個值替代,然而卻有個致命缺點:缺少類型檢測機制,這樣預處理在C++中成爲可能引起錯誤的隱患,因而引入const。
安全

        咱們定義的類的成員函數中,經常有一些成員函數不改變類的數據成員,也就是說,這些函數是"只讀"函數,而有一些函數要修改類數據成員的值。若是把不改變數據成員的函數都加上const關鍵字進行標識,顯然,可提升程序的可讀性。其實,它還能提升程序的可靠性,已定義成const的成員函數,一旦企圖修改數據成員的值,則編譯器按錯誤處理函數

(2)const成員函數和const對象

  實際上,const成員函數還有另一項做用,即常量對象相關。對於內置的數據類型,咱們能夠定義它們的常量,用戶自定義的類也同樣,能夠定義它們的常量對象。例如,定義一個整型常量的方法爲:this

  const int i=1 ;

  一樣,也能夠定義常量對象,假定有一個類classA,定義該類的常量對象的方法爲:spa

  const classA a(2);

  這裏,a是類classA的一個const對象,"2"傳給它的構造函數參數。const對象的數據成員在對象壽命期內不能改變指針

        可是,如何保證該類的數據成員不被改變呢?code

  爲了確保const對象的數據成員不會被改變,在C++中,const對象只能調用const成員函數。若是一個成員函數實際上沒有對數據成員做任何形式的修改,可是它沒有被const關鍵字限定的,也不能被常量對象調用。下面經過一個例子來講明這個問題:對象

  class C
  {
  int X;
  public:
  int GetX()
  {
  return X;
  }
  void SetX(int X)
  {
  this->X = X;
  }
  };
  void main()
  {
  const C constC;
  cout<
  }

  若是咱們編譯上面的程序代碼,編譯器會出現錯誤提示:constC是個常量對象,它只能調用const成員函數。雖然GetX( )函數實際上並無改變數據成員X,因爲沒有const關鍵字限定,因此仍舊不能被constC對象調用。若是咱們將上述代碼中:內存

  int GetX()

  改寫成:原型

  int GetX()const

  再從新編譯,就沒有問題了。編譯器

  const成員函數的使用

  const成員函數表示該成員函數只能讀類數據成員,而不能修改類成員數據。定義const成員函數時,把const關鍵字放在函數的參數表和函數體之間。有人可能會問:爲何不將const放在函數聲明前呢?由於這樣作意味着函數的返回值是常量,意義徹底不一樣。下面是定義const成員函數的一個實例:

  class X
  {
  int i;
  public:
  int f() const;
  };

  關鍵字const必須用一樣的方式重複出如今函數實現裏,不然編譯器會把它當作一個不一樣的函數:

  int X::f() const
  {
  return i;
  }

  若是f( )試圖用任何方式改變i或調用另外一個非const成員函數,編譯器將給出錯誤信息。任何不修改爲員數據的函數都應該聲明爲const函數,這樣有助於提升程序的可讀性和可靠性。

(3)const使用

a、用於指針的兩種狀況:const是一個左結合的類型修飾符。

  int const *A; //A可變,*A不可變
  int *const A; //A不可變,*A可變

b、限定函數的傳遞值參數。

  void function(const int Var); //傳遞過來的參數在函數內不能夠改變.

c、限定函數返回值型。

  const int function(); //此時const無心義
  const myclassname function(); //函數返回自定義類型myclassname.

d、限定函數類型。

  void function()const; //常成員函數, Const成員函數不能改變對象的成員函數。

  例如:

  int Point::GetY()
  {
  return yVal;
  }

  這個函數被調用時,不改變Point對象,而下面的函數改變Point對象:

  void Point:: SetPt (int x, int y)
  {
  xVal=x;
  yVal=y;
  }

  爲了使成員函數的意義更加清楚,咱們可在不改變對象的成員函數的函數原型中加上const說明:

 class Point
  {
  public:
  int GetX() const;
  int GetY() const;
  void SetPt (int, int);
  void OffsetPt (int, int);
  private:
  int xVal, yVal;
  };

  const成員函數應該在函數原型說明和函數定義中都增長const限定:

  int Point::GetY() const
  {
  return yVal;
  }
  class Set {
  public:
  Set (void){ card = 0; }
  bool Member(const int) const;
  void AddElem(const int);
  //...
  };
  bool Set::Member (const int elem) const
  {
  //...
  }

  很是量成員函數不能被常量成員對象調用,由於它可能企圖修改常量的數據成員:

  const Set s;
  s.AddElem(10); // 非法: AddElem不是常量成員函數
  s.Member(10); // 正確

        但構造函數和析構函數對這個規則例外,它們從不定義爲常量成員,但可被常量對象調用(被自動調用)。它們也能給常量的數據成員賦值,除非數據成員自己是常量。

(4)const與指針和引用

a、const與指針

  先來看看下面的幾種定義:

  int me;
  const int * p1=&me;//p1可變,*p1不可變,可是不能用*p1來修改,p1能夠轉向
  int * const p2=&me;//p2不可變,*p2可變,此時容許*p2來修改其值,可是p2不能轉向。
  const int *const p3=&me;//p3不可變,*p3也不可變,此時既不能用*p3來修改其值,也不能轉向
  第一個const的意思是對p1來說它指向的就是const常量,雖然me不是,可是對p1來講就是。

b、指針和引用的的區別很簡單,就是引用更簡潔,更安全。由於引用聲明是必須初始化。 引用更接近const指針,一旦與某個變量關聯,就將一直效忠於他。

c、const指針能夠接受const和非const地址,可是非const指針只能接受非const地址。因此const指針的能力更強一些,因此儘可能多用const指針,這是一種習慣。

二、區別

(1)編譯器處理方式不一樣

  define宏是在預處理階段展開。

  const常量是編譯運行階段使用。

(2)類型和安全檢查不一樣

  define宏常量沒有數據類型,不作任何類型安全檢查,僅僅是展開,在字符替換可能會產生意料不到的錯誤(邊際效應)

  const常量有具體的數據類型,在編譯階段會執行類型檢查。

(3)存儲方式不一樣

  define宏僅僅是展開,有多少地方使用,就展開多少次,不會分配內存。

  const常量會在內存中分配(能夠是堆中也能夠是棧中)。

(4)const  能夠節省空間,避免沒必要要的內存分配

例如:  

        #define PI 3.14159 //常量宏  
        const doulbe Pi=3.14159; //此時並未將Pi放入ROM中 ......  
        double i=Pi; //此時爲Pi分配內存,之後再也不分配!  
        double I=PI; //編譯期間進行宏替換,分配內存  
        double j=Pi; //沒有內存分配  
        double J=PI; //再進行宏替換,又一次分配內存!

 const定義常量從彙編的角度來看,只是給出了對應的內存地址,而不是象#define同樣給出的是當即數,由於const變量是存放在內存的靜態區域中因此const定義的常量在程序運行過程當中只有一份拷貝,而 #define定義的常量在內存中有若干個拷貝。 

(5)提升了效率 

編譯器一般不爲普通const常量分配存儲空間,而是將它們保存在符號表中,這使得它成爲一個編譯期間的常量,沒有了存儲與讀內存的操做,使得它的效率也很高。

三、使用規則

(1)const使用規則

在C++ 程序中只使用const常量而不使用宏常量,即const常量徹底取代宏常量。

(2)常量定義規則

規則一:須要對外公開的常量放在頭文件中,不須要對外公開的常量放在定義文件的頭部。爲便於管理,能夠把不一樣模塊的常量集中存放在一個公共的頭文件中。

規則二:若是某一常量與其它常量密切相關,應在定義中包含這種關係,而不該給出一些孤立的值。

例如:

const  float   RADIUS = 100;
const  float   DIAMETER = RADIUS * 2;

(3)類中的常量

        有時咱們但願某些常量只在類中有效。因爲#define定義的宏常量是全局的,不能達到目的,因而想固然地以爲應該用const修飾數據成員來實現。

         const數據成員的確是存在的,但其含義卻不是咱們所指望的。const數據成員只在某個對象生存期內是常量,而對於整個類而言倒是可變的,由於類能夠建立多個對象,不一樣的對象其const數據成員的值能夠不一樣。

        不能在類聲明中初始化const數據成員。如下用法是錯誤的,由於類的對象未被建立時,編譯器不知道SIZE的值是什麼。

  class A
    {…
        const int SIZE = 100; // 錯誤,企圖在類聲明中初始化const數據成員
        int array[SIZE];       // 錯誤,未知的SIZE
    };

        const數據成員的初始化只能在類構造函數的初始化表中進行,例如

class A
    {…
        A(int size);       // 構造函數
        const int SIZE ;  
    };
    A::A(int size) : SIZE(size) // 構造函數的初始化表
    {
      …
    }
    A  a(100);  // 對象 a 的SIZE值爲100
    A  b(200);  // 對象 b 的SIZE值爲200

        怎樣才能創建在整個類中都恆定的常量呢?別期望const數據成員了,應該用類中的枚舉常量來實現。例如:

 class A
    {…
        enum { SIZE1 = 100, SIZE2 = 200}; // 枚舉常量,sizeof(EM) = 4
        int array1[SIZE1];
        int array2[SIZE2];
    };

        枚舉常量不會佔用對象的存儲空間,它們在編譯時被所有求值。枚舉常量的缺點是:它的隱含數據類型是整數,其最大值有限,且不能表示浮點數(如PI=3.14159)。sizeof(A) = 1200;其中枚舉部長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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