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ift語言基礎》之變量、常量的命名規則

因爲Swift採用了Unicode編碼,因此幾乎能夠採用任何本身喜歡的字符做爲變量或者常量名。(特殊字符笑臉什麼的也是能夠的)編碼

var 開源中國 = "oschina"
var x1 = 30

可是仍是有集中字符是不能做爲常量和變量名字的,主要緣由仍是爲了不歧義。code

1,數學符號,例如「+」「-」「*」「/」等運算符號數學

2,箭頭class

3,保留字,如var、let、for、if等。不能做爲變量或者常量名稱,但能夠包含在常量和變量名中。變量

4,非法的Unicode字符co

5,連線和製表符字符

若是必定要使用保留字做爲常量或者變量名字的話,須要使用反引號(')將保留字擴起來。let

好比運算符

var 'var' = 3 //將var做爲變量名

並不推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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