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量命名的規則

3.2.3變量命名的規則   3.2.3.1標示符代碼 3.2.3.2組成: 只能由字母、數字、下劃線組成,第一個字母必須是字母或下劃線 大小寫有區別 不能使用C語言的關鍵字 (1)區分大小寫 (2)不可用關鍵字   3.2.3.3規則: 見名知意 不宜混淆     3.2.3.4 請指出下列標識符的正誤: count、!count、new、5abc、if、do、L_5、who、a123、_A、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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