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5.1 類和對象

目      錄java 總訣:定義類,建立對象,調用方法程序員 成員變量(field):[修飾符]類型 變量名 [=初始值]數組 方法定義:[修飾符] 返回值類型 方法名 (0~N個形參聲明)app 構造器定義:初始化對象,建立對象用new工具 局部變量:方法裏的局部變量、形參、代碼塊裏的局部變量this this關鍵字翻譯   總訣:定義類,建立對象,調用方法 定義類:修飾符 class 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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