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交通法規首次明確路口掉頭的相關規定

   本市交通法規首次明確,在中心線是虛線的路口路段 無禁止掉頭標誌禁止左轉標誌車輛可掉頭
 
   明確無「禁止」標誌路口視同「容許」
  近日,一份有關「機動車掉頭管理問題」的通知已經下發到各個交通隊。這份通知上明確寫明:在沒有禁止掉頭(左轉彎)標誌、標線的地點或路口掉頭的,一概不予處罰。這也就意味着,從此司機駕車須要掉頭時,不用再去尋找掛有「容許掉頭」標誌的路口。
 
   路口掉頭不受紅綠燈限制
  根據通知的精神,司機在沒有禁止掉頭(左轉彎)標誌、標線的路口時,不管面前是紅燈仍是綠燈,均可以合法掉頭。可是,若是路口有明確標誌牌,寫有「左轉綠燈亮時」、「紅燈亮時」等提示用語,則必須按照標誌上規定的信號燈時間掉頭。
 
   ×××網格線容許掉頭
  前不久,曾有司機因在×××網格線上停車被交管部門處罰,司機告上法院,後被駁回。一時,司機行車時遇到「網格線」儘可能遠而避之。交管部門特別指出,在這樣的地點,若是路中間沒有隔離護欄,就意味着「容許掉頭」。
 
   禁止中心線爲實線時禁止掉頭
  除了路口以外,路段中若是沒有禁止掉頭的標誌和標線,一樣容許掉頭。特別須要注意的是,道路中心線若是是實線,不管是單黃線仍是雙黃線,都意味着「禁止掉頭」。有個別道路上標畫有「×××虛實線」:雙黃線中的一根爲實線,另外一根爲虛線。這表示,實線一側禁止超車、掉頭,而虛線一側容許超車、掉頭。
 
   路段中人行橫道處禁止掉頭
  雖然被護欄隔離的路段中人行橫道處通常不設置「禁止掉頭」標誌,但對司機而言,人行橫道自己視同「禁止性標誌」,凡在路段中人行橫道處掉頭的,一概按「在禁止掉頭地點掉頭」處理。若是是路口的人行橫道線則不受此限制。
 
   「禁左」路口同時禁止掉頭
  西城交通支隊多位一線民警告訴記者,在平常工做中常常遇到有司機在禁止左轉的路口掉頭。「一旦攔下處罰,司機確定會說,‘這兒只禁止左轉,沒標明不準掉頭。’處理起來很是麻煩。」民警表示,從車輛對交通的影響上看,左轉和掉頭是十分近似的,都要佔據對面車道。所以除非路口有特殊說明,一個路口只要禁止左轉,同時也意味着禁止掉頭。
  還有一種狀況提醒司機重視:交叉路口左側第一條車道若是是直行車道,假如能夠掉頭,交管部門會在導向車道內施畫直行帶導向箭頭。若是沒有這樣的導向箭頭,通常會設置禁止左轉彎或掉頭的標誌。
 
   措施「容許掉頭」標誌牌逐漸淡出
  從此,在各個普通路口,「容許掉頭」標誌將逐漸淡出,交管局相關部門將逐漸對這些標誌進行調整。可是,在「專用機動車掉頭車道」上以及一些特殊的地點路口,還將設置「容許掉頭」的標誌。這些「容許」標誌是在容易形成混淆的地方,爲司機明確指示,不致引起歧義,方便司機認知和遵照。
 
   違法掉頭罰款100至200元
  記者瞭解到,在如下4種狀況中,交警會根據北京市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對違法掉頭的司機將處以100元至200元罰款。
  一、在設有禁止掉頭(左轉彎)標誌、標線地點掉頭的;
  二、在人行橫道處掉頭的;
  三、在非禁止掉頭地點掉頭時,與正常行駛的車輛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的;
  四、沒有從左側第一條車道掉頭的(設有專用掉頭車道地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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