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規則-2

機動車超車,跟車、變道、會車、掉頭、倒車、鐵路道口及渡口通行,緩行、擁堵路段或路口通行、漫水路和漫水橋通行 、避讓行人和非機動車、避特種車輛、道路養護作業車輛、遇校車通行規定 機動車超車 提前開啓左轉向燈,變換使用遠近光燈或者鳴喇叭 在沒有道路中心線或者同方向只有1條機動車道的道路上(前車應當降低速度,靠右讓路)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車: 1 前車正在左轉彎,掉頭,超車 2 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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