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象對象設計6大原則之二:開放封閉原則

轉載自 面象對象設計6大原則之二:開放封閉原則 開放封閉原則(OCP),The Open Closed Principle 定義 一個軟件的實體,包括類、方法、模塊、應該對擴展開放,對修改關閉。 也就是說一個軟件的實體應該通過擴展的方式來修改變化,而不是修改已有實體源代碼。 開放封閉原則也是最基本需要遵守的原則,我們應該儘量保證系統的穩定性,我們在實現另外一個功能的時候不能修改之前已有的代碼以免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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