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5302 第四周學習總結

20165302第四周學習總結

第五章 子類與繼承

  • 子類聲明中一般用關鍵字extend來定義一個子類(class 子類名 extend 父類名{})
  • 子類和父類在同一包中的繼承性,繼承的成員變量或方法的訪問權限保持不變。
  • 子類隱藏繼承的成員變量的特色:1.子類對象以及子類本身帶你故意的方法操做與父類同名的成員變量是指子類從新聲明的這個成員變量。2.子類對象仍然能夠調用從父類繼承的方法操做被子類隱藏的成員變量,也就是說,子類所繼承的方法所操做的成員變量必定是被子類繼承或隱藏的成員變量
  • 注意方法重寫的語法規則以及重寫的注意事項
  • 若是在子類中想使用想使用被子類隱藏的成員變量或方法,就須要使用super
  • final關鍵字:final類不能被繼承,即不能有子類,若是成員變量或局部變量被修飾爲final,那他就是常量
  • 上轉型對象
  • abstract類:1.abstract類中能夠有abstract方法。2.abstract類不能用new運算符建立對象。3.abstract類的子類。

第六章 接口與實現

  • 接口聲明:interface 接口的名字
  • 實現接口:一個類須要在類聲明中使用關鍵字implements聲明該類實現一個或多個接口
  • java提供的接口都在相應的包中,經過import語句不急能夠引入包中的類,也能夠引入包中的接口
  • java接口回調通常用法
  • abstract類與接口的比較:1.abstract類和接口均可以有abstract方法。2.接口中只能夠有常量,不能有變量。3.abstract類也能夠有abstract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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