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標題這樣寫必定會引來不少爭議,但這正是我心裏最想表達的意思。想來嘰嘰歪歪的,或說屁話的,我提醒你當心,由於我會罵回去。設計模式
在過去的3周,我在亞馬遜和多看買了6本書,分別是:微信
其中有小說,有技術,也有中醫類的。除了素問下冊,基本看完一遍,其中的大話設計模式有反覆閱讀。傷寒論不是全文看完,可是掌握其中部分論調。而且爲此寫了幾篇博客和微信公衆號:架構
發出來這個閱讀經歷以後,不少人感嘆:爲何能讀的那麼快!固然,上班是繼續的,編碼是繼續的,會議是須要開的。學習
因此,對於我而言,快速的讀書徹底是一種習慣。我這種習慣的存在也說明,快速讀書徹底是可行的。編碼
人有慾望,纔有需求,就有了上下文理解問題的場景。而這個場景的具有,使得快速閱讀成爲可能。設計
我選的這些書,正好都是我最近想讀的,以爲能知足個人某種需求的書籍。事件
小說的話,是我須要的。由於我但願有趣味。做爲是辦公室白領,平常看到的人是簡單的,同類的畢竟多。可是瞭解市井是有趣的。這本書正是講市井和街頭的,展現了紛繁複雜的各種人物形象,可是他們都有各自的對生活和生命的見解。好比一個老農民就說,世界被大家這些知識分子搞得複雜了,其實,人只要有一口麪包和一個女人就足夠生活了。高爾基的文字至關的剛勁有力。至於你的名字,情節簡單,可是有奇幻色彩,所以也是有趣的。看起來時間久,可是能夠零敲碎打的看,所以我是看了若干個分開的半小時來看的。文檔
好比中醫類。我這段時間換季的緣由,感冒了兩回,所以有切實的對疾病的 身體感覺,以前的冬天也一直以爲體內有寒冷,所以特別的有興趣去了解中醫對此的表述。只是以前一直看不懂。此次一次買了一組多本的書,想要突破下。當看到具體的傷寒描述時,對應本身的感覺,就很容易把稍顯晦澀的古文搞懂。很容易的寫了幾篇解析文章出來。至於我沒有症狀的,講解的部分看了也不懂,所以直接快速略過便可,由於如今還不是搞懂它的時機。博客
好比設計模式。我一直感受以往看過的書,不夠生活化,用技術解釋技術。以前也看過大話設計模式這本書,可是由於不太喜歡它的風格,就放下了。如今由於找不到更好的,就試試這個。忍了忍,發現它的風格其實很不錯,而且真正作到了用具體的生活場景講解複雜的抽象技術。好比講解flyweight,就是使用的圍棋做爲案例。很是棒。微博
和本身需求的契合,是快速閱讀的基礎。
世界是矛盾的,對立面也是經常會轉換的。就像你想要跳得高,那麼得先蹲的低點,想要出拳有力,得收回來。想要讀的快,在閱讀自己去想辦法,差很少是緣木求魚,在它的對立面去尋找方案,卻是經常能夠屢試不爽。
閱讀是一種被動的學習,效果很通常。若是隻看書,而不輸出,則效果更差。因此,能夠彌補閱讀弱點的方法就是及時輸出。
多年來我都是喜歡讀書的,可是一直讀書不快。直到我寫完了第一本書《http小書》我驟然發現,個人閱讀速度變得快起來。使人驚喜。緣由我也分析了下:
無論看了什麼,一百字歸納一下,發在朋友圈,就是一種很好的輸出。微博也是同樣。再多起來,就是一篇文章,再多起來,就是一本書。只寫你特別有感覺的便可。其餘的東西,仍是做者的,沒有感覺,不是你的。
快速閱讀還能夠幫你篩選好書,快速屏蔽爛書。
真正經典的,歷久彌新的很少,而且合你趣味的條件再加上,就更加少了。能夠看看前言和第一章瞭解大略作出決定。
我挑書的話,通常會看前言和第一章。若是前言部分有做者本身的感覺,而不是僅僅羅列事實,那麼我會認爲他的文字有溫度。若是從第一章的內容就能夠看出全書的脈絡,我基本上認爲做者的架構能力強,組織材料精確。《重構:改善既有代碼的設計》就很符合上面的標準。
再就是,做者文本也差,內容自己也差,可是你可能仍是會讀,由於這類書他沒有別人選擇,而你要用。那也硬着頭皮上。不符合個人但願怎麼辦?事實代表,這樣的好書老是比較少的,特別是新技術剛剛出來的時候。這時的官方文檔經常是惟一的選擇。閱讀下來確實不容易,有技術自己的障礙,有語言的障礙。硬着頭皮看下幾章後,也就順了。這時候,就要常懷感恩的心了。
最終和我有緣的經典書籍,我都會看不少遍,每一次都是快速讀完。好比《瓦爾登湖》,《西方醫學史》,《假如明天來臨》,書皮都快被我磨破了。因此,快速閱讀一遍,能夠快速篩選出那些你能讀不少遍的書籍,也能快速排除那些你只會看一遍的書籍。
關於閱讀的一句話,我一直印象深入,叫作「溫書」,表面意思就是把書溫暖起來,對應的就是冷書,看不懂的書。讀書就和交友同樣,大面積的看,少許的關注,更加少許的連接。時不時的和你最終有緣的人維護一下,每次聯繫都有溫暖的感受。無需刻意的維護感情的熱度,你們過好各自生活,偶爾見面,依然熟悉如初。過久不聯繫,就會有生澀的感覺,不少話都不知道什麼時候提及。書和朋友同樣,時不時的捧在手裏,讓手的溫度經常溫暖它,這閱讀起來就更順滑。時時溫書,就可讓書不會冷下去,溫起來的時間變短,所以讀書的速度就更快。
在閱讀的時候有人喜歡書,有人喜歡kindle,有人喜歡手機。還有作筆記,作分享,永遠是電子設備要賽過紙質書。紙質書的好處,大約就是進度一目瞭然,髒了破了一目瞭然。有什麼看什麼,就減小很多沒必要要的等待和選擇時間。好比同一本書,我特別關注的,我會有書,也會有電腦和手機上看。我還發現,看手機最簡單,隨時都在,晚上看也不要開燈。好多很多。關鍵是買一大屏的。
本文參考以下文章:
輝哥很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