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級資質 (一) 綜合條件 1. 企業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的企業法人,變革發展歷程清晰、產權關係明確,取得信息系統集成二級資質的時間很多於兩年。 2. 企業主業是信息系統集成及服務(如下稱系統集成),近三年的系統集成收入總額佔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於70%,或近三年系統集成收入很多於15億元且佔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於50%。 3. 企業註冊資本和實收資本均很多於5000萬元, 或全部者權益合計很多於5000萬元。 (二) 財務情況 1. 企業近三年的系統集成收入總額很多於5億元,或很多於4億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統集成項目總額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費總額所佔比例不低於80%,財務數據真實可信,須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2. 企業財務情況良好。 3. 企業擁有與從事系統集成業務相適應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 (三)信譽 1. 企業有良好的資信和公衆形象,近三年無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爲。 2. 企業有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近三年完成的系統集成項目中無銷售或提供非正版軟件的行爲。 3. 企業有良好的履約能力,近三年沒有因企業緣由形成驗收未經過的項目或應由企業承擔責任的用戶重大投訴。 4. 企業近三年無不正當競爭行爲。 5. 企業遵照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相關規定,在資質申報和資質證書使用過程當中誠實守信,近三年無不良行爲。 (四) 業績 1. 近三年完成的很多於200萬元的系統集成項目及很多於100萬元的純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項目總額很多於4億元,或很多於3.5億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統集成項目總額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費總額所佔比例不低於80%。這些項目至少涉及三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並已經過驗收。 2. 近三年至少完成4個合同額很多於1500萬元的系統集成項目,或所完成合同額很多於1000萬元的系統集成項目總額很多於6000萬元,或所完成合同額很多於500萬元的純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項目總額很多於3000萬元,這些項目中至少有部分項目應用了自主開發的軟件產品。 3. 近三年完成的系統集成項目總額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費總額所佔比例不低於30%,或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費總額很多於1.2億元,或軟件開發費總額很多於6500萬元。 (五) 管理能力 1. 已創建完備的質量管理體系,經過國家承認的第三方認證機構認證,且連續有效運行時間很多於一年。 2. 已創建完備的項目管理體系,使用管理工具進行項目管理,並能有效實施。 3. 已創建完備的客戶服務體系,能及時、有效地爲客戶提供優質服務。 4. 已創建完善的企業管理信息系統並能有效運行。 5. 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從事信息技術領域企業管理的經歷很多於5年,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備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高級項目經理資質或電子信息類高級技術職稱、且從事系統集成技術工做的經歷很多於5年,財務負責人應具備財務系列高級職稱。 (六) 技術實力 1. 主要業務領域中典型項目技術居國內同行業領先水平。 2. 對主要業務領域的業務流程有深刻研究,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基礎業務軟件平臺或其餘先進的開發平臺。通過第三方評測鑑定或用戶使用承認的自主開發的軟件產品很多於20個,其中近三年第三方評測鑑定或用戶使用承認的軟件產品很多於10個,且部分軟件產品在近三年已完成的項目中獲得了應用。 3. 有專門從事軟件或系統集成技術開發的技術帶頭人,已創建完備的軟件開發與測試體系,研發及辦公場地面積很多於1500平米。 4. 具備研發管理制度。 (七) 人才實力 1. 從事軟件開發與系統集成技術工做的人員很多於220人。 2. 通過登記的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管理人員人數很多於30名,其中高級項目經理人數很多於10名。 3. 已創建完備的人力資源管理體系並能有效實施。 2、二級資質 (一) 綜合條件 1. 企業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的企業法人,變革發展歷程清晰、產權關係明確,取得信息系統集成三級資質的時間很多於一年。 2. 企業主業是系統集成,近三年的系統集成收入總額佔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於60%,或近三年系統集成收入很多於7.5億元且佔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於50%。 3. 企業註冊資本和實收資本均很多於2000萬元, 或全部者權益合計很多於2000萬元。 (二) 財務情況 1. 企業近三年的系統集成收入總額很多於2.5億元,或很多於2億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統集成項目總額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費總額所佔比例不低於70%,財務數據真實可信,須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2. 企業財務情況良好。 3. 企業擁有與從事系統集成業務相適應的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 (三) 信譽 1. 企業有良好的資信和公衆形象,近三年無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爲。 2. 企業有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近三年完成的系統集成項目中無銷售或提供非正版軟件的行爲。 3. 企業有良好的履約能力,近三年沒有因企業緣由形成驗收未經過的項目或應由企業承擔責任的用戶重大投訴。 4. 企業近三年無不正當競爭行爲。 5. 企業遵照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相關規定,在資質申報和資質證書使用過程當中誠實守信,近三年無不良行爲。 (四) 業績 1. 近三年完成的很多於80萬元的系統集成項目及很多於40萬元的純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項目總額很多於2億元,或很多於1.5億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統集成項目總額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費總額所佔比例不低於70%。這些項目已經過驗收。 2. 近三年至少完成3個合同額很多於1000萬元的系統集成項目,或所完成合同額很多於600萬元的系統集成項目總額很多於3000萬元,或所完成合同額很多於300萬元的純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項目總額很多於1500萬元,這些項目中至少有部分項目應用了自主開發的軟件產品。 3. 近三年完成的系統集成項目總額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費總額所佔比例不低於30%,或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費總額很多於6000萬元,或軟件開發費總額很多於3000萬元。 (五) 管理能力 1. 已創建完備的質量管理體系,經過國家承認的第三方認證機構認證,且連續有效運行時間很多於一年。 2. 已創建項目管理體系並能有效實施。 3. 已創建完備的客戶服務體系,能及時、有效地爲客戶提供優質服務。 4. 已創建完善的企業管理信息系統並能有效運行。 5. 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從事信息技術領域企業管理的經歷很多於4年,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備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高級項目經理資質或電子信息類高級技術職稱、且從事系統集成技術工做的經歷很多於4年,財務負責人應具備財務系列中級及以上職稱。 (六) 技術實力 1. 主要業務領域中典型項目具備較高技術水平。 2. 熟悉主要業務領域的業務流程,通過第三方評測鑑定或用戶使用承認的自主開發的軟件產品很多於10個,其中近三年第三方評測鑑定或用戶使用承認的軟件產品很多於5個,且部分軟件產品在近三年已完成的項目中獲得了應用。 3. 有專門從事軟件或系統集成技術開發的技術帶頭人,已創建完備的軟件開發與測試體系,研發及辦公場地面積很多於1000平米。 (七) 人才實力 1. 從事軟件開發與系統集成技術工做的人員很多於150人。 2. 通過登記的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管理人員人數很多於15名,其中高級項目經理人數很多於3名。 3. 已創建人力資源管理體系並能有效實施。 3、三級資質 (一) 綜合條件 1. 企業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的企業法人,變革發展歷程清晰、產權關係明確,取得信息系統集成四級資質的時間很多於一年,或從事系統集成業務的時間很多於兩年。 2. 企業主業是系統集成,近三年的系統集成收入總額佔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於50%。 3. 企業註冊資本和實收資本均很多於200萬元, 或全部者權益合計很多於200萬元。 (二) 財務情況 1. 企業近三年的系統集成收入總額很多於5000萬元,或很多於4000萬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統集成項目總額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費總額所佔比例不低於70%,財務數據真實可信,須經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 2. 企業財務情況良好。 (三) 信譽 1. 企業有良好的資信,近三年無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爲。 2. 企業有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近三年完成的系統集成項目中無銷售或提供非正版軟件的行爲。 3. 企業有良好的履約能力,近三年沒有因企業緣由形成驗收未經過的項目或應由企業承擔責任的用戶重大投訴。 4. 企業近三年無不正當競爭行爲。 5. 企業遵照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相關規定,在資質申報和資質證書使用過程當中誠實守信,近三年無不良行爲。 (四) 業績 1. 近三年完成的系統集成項目總額很多於5000萬元,或很多於4000萬元且近三年完成的系統集成項目總額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費總額所佔比例不低於70%。這些項目已經過驗收。 2. 近三年至少完成1個合同額很多於300萬元的系統集成項目,或所完成合同額很多於100萬元的系統集成項目總額很多於300萬元,或所完成合同額很多於50萬元的純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項目總額很多於150萬元。 3. 近三年完成的系統集成項目總額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費總額所佔比例不低於30%,或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費總額很多於1500萬元,或軟件開發費總額很多於800萬元。 (五) 管理能力 1. 已創建質量管理體系,經過國家承認的第三方認證機構認證,並能有效運行。 2. 已創建完備的客戶服務體系,能及時、有效地爲客戶提供服務。 3. 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從事信息技術領域企業管理的經歷很多於3年,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備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管理人員資質或電子信息類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或電子信息類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且從事系統集成技術工做的經歷很多於3年,財務負責人應具備財務系列初級及以上職稱。 (六) 技術實力 1. 在主要業務領域具備較強的技術實力。 2. 通過第三方評測鑑定或用戶使用承認的自主開發的軟件產品很多於3個,且部分軟件產品在近三年已完成的項目中獲得了應用。 3. 有專門從事軟件或系統集成技術開發的研發人員,已創建基本的軟件開發與測試體系,研發及辦公場地面積很多於300平米。 (七) 人才實力 1. 從事軟件開發與系統集成技術工做的人員很多於50人。 2. 通過登記的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管理人員人數很多於5名,其中高級項目經理人數很多於1名。 3. 已創建合理的人力資源培訓與考覈制度,並能有效實施。 4、四級資質 1. 企業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的企業法人,產權關係明確。 2. 具備與從事系統集成業務相適應的註冊資本和實收資本。 3. 企業近三年無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爲。 4. 企業有良好的知識產權保護意識,最近年度完成的項目中無銷售或提供非正版軟件的行爲。 5. 企業有良好的履約能力,最近年度沒有因企業緣由形成驗收未經過的項目或應由企業承擔責任的用戶重大投訴。 6. 企業最近年度無不正當競爭行爲。 7. 企業遵照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相關規定,在資質申報和資質證書使用過程當中誠實守信,最近年度無不良行爲。 8. 已創建質量管理體系,並能有效實施。 9. 已創建客戶服務體系,配備有專門人員。 10. 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從事信息技術領域企業管理的經歷很多於2年,主要技術負責人應具備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項目管理人員資質或電子信息類專業碩士及以上學位或電子信息類中級及以上職稱、且從事系統集成技術工做的經歷很多於2年,財務負責人應具備財務系列初級及以上職稱。 11. 具備相應的軟件及系統開發環境,具備必定的技術開發能力。 12. 從事軟件開發與系統集成技術工做的人員很多於15人。 13. 企業聘用的項目管理人員人數很多於2名。 14. 具備對員工進行新知識、新技術以及職業道德培訓的計劃,並能有效地組織實施與考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