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涉密信息系統集成資質

一、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 信息產業部從1999年開始創建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制度,制定併發布了《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辦法》。 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等級分1、2、3、四級。 一級:具備獨立承擔國家級、省(部)級、行業級、地(市)級(及其如下)、大、中、小型企業級等各種計算機信息系統建設的能力。 二級:具備獨立承擔省(部)級、行業級、地(市)級(及其如下)、大、中、小型企業級或合做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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