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從本質、構造函數及位置、功能、相互關係四點來闡述函數
本質上來講:this
this是指向本對象的指針,super是關鍵字 指針
構造函數及位置上來講:對象
super()、this()都必須出如今構造函數的第一行,且不能同時出現,由於this()中已經默認調用了父類的super()。構造函數
功能及使用狀況:margin
this出如今同類中,指代本類本對象;static
super出如今子類中,指代父類及父類的對象,且他們都指代對象,因此不能與static修飾符一塊兒使用
相互關係:
this()中會默認調用父類的sup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