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P原則

 OCP原則-(Michale.Pan原創)設計模式 面向對象可利用設計(OOD)的第一塊基石,就是"開-閉原則(Open-Closed principle,簡稱OCP,你們不要誤認爲是ORACLE的管理員證書,HAHA)。 設計     OCP原則認爲:一個軟件應該對擴展開放,對修改關閉。 這是由大師Bertrand Meyer提出,英文原文是: 對象     Software ent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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