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象、類、構造器

1、面向對象(oop):一切皆爲對象 2、類(class):複雜類型、模板,在於抽象。 定義格式 [public 修飾符] class 類名{ //屬性 //構造器 //方法 } 2)、成員方法: [public 修飾符] void|返回類型 方法名稱([形參列表]){ //邏輯代碼[return] } 3)、成員屬性與局部變量(形參)的區別 a)做用域:成員屬性在對象有效,局部變量在方法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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