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總結設計模式五大原則

之前寫過OO的五大設計原則OO的五大設計原則,感覺不夠精簡,最近再重複看設計模式所以打算從寫! 1. 單一職責原則(SPR): 就是一個類,應該僅有一個改變他的原因,或者說一個類完成一件事。 2. 開放-關閉原則(OCP): 就是說軟件的實體(類、模塊、函數等等)應該可以擴展,但是不可修改。 3. 依賴倒轉原則(DIP): 抽象不應該依賴細節,細節應該依賴於抽象。(是針對接口編程,不要實現編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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