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1954年6月27日,世界上第一座核電站—前蘇聯的奧布寧斯克核電站併網發電,人類開始了利用核電的新紀元。世界各國核電站從50年代後期起步,60年代是成長和成熟的時期,70年代是大的發展時期。
核電站因爲其擁有三道屏障及三個縱深防護措施,使得其安全性能不容懷疑。但與此同時,核電站自己也是一個潛在的災害危險源,若是一旦發生嚴重事故,必須採起迅速有效的防禦措施,在可能的範圍內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小核事故形成的危害及其影響,保證區內外人員的安全轉移,並保護環境和生態平衡。
其安全防禦對策要點以下:
以核反應堆爲中心,在覈電站外圍依次設立禁區、限制發展區、應急計劃區及評價區。
(1)禁區(以核反應堆爲中心半徑不得小於0.5千米)
禁區是核電站有效控制的廠區,它有鐵絲網等障礙物與外環境隔開。未經許可,人們不得進入。區內嚴禁有常住居民。
(2)限制發展區(限制區半徑不得小於5千米)
區內必須保持較低的人口密度,除現有常住人口的天然增加外,嚴格限制人口的機械增加。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須要,經主管部門批准,限制區內能夠遷入少許常住人口和暫住人口,但不得超過規劃所肯定的總控制人口規模。
核電站職工生活區不許建在此區。
限制發展區內不宜建造對核電站安全運行構成威脅的企業。禁止設立機場、煉油廠、化工廠、油庫、爆炸方式做業的採石場、易燃易爆品及有毒的工廠、倉庫等對核電站安全存在威脅的項目。不得有監獄、大中型醫院、療養院和奶牛、奶羊養殖場及放牧場等項目。但可適當發展養殖業、種植業、旅遊業和適合當地發展的第三產業。
(3)應急計劃區
應急計劃區的半徑爲10千米。
既然核電站存在發生嚴重污染事故的可能性,就要做好預防準備,包括制定應急響應計劃和應急實施準備。應急實施包括向公衆發放碘,通知公衆在戶內隱蔽,以及必要時組織撤離,區內的糧食、蔬菜、水等不得食用。
區內不得有10萬人以上的城鎮,且不宜有人口密度超過10000人/平方千米的人口彙集區。應急道路的設置應符合核事故應急計劃的要求,道路兩側建築及出入口要適當加以控制。
據新聞報道,2011年3月,日本特大地震引起的海嘯致使福島核電站局部發生爆炸,距其20千米範圍內的大約60萬人被要求緊急疏散;日本政府已指示居住在方圓20千米到30千米範圍內的市民躲避在室內,福島縣警方也呼籲居民不要出門。
(4)評價區
在40千米(國際原子能機構推薦評價範圍爲80千米)半徑範圍內做爲輻射劑量的評價區,要相應限制人口、企業的發展;不宜有100萬人口以上的城鎮。
據此距離測算,連雲港(大城市)位於江蘇田灣核電站80千米範圍以內;浙江秦山核電站距離杭州中心區約75千米、距離寧波中心區約85千米;深圳福田區距離大亞灣核電站約50千米,在此範圍內還有惠州市惠陽區、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等人口較爲密集的地區。因爲珠三角、長三角經濟發達、人口密集,秦山核電站、大亞灣核電站的80千米範圍內確定超過100萬人。安全